小哥租房冒充公屋出售 连骗18人最后全被判刑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黄驰波 发表时间:2018-01-07 11:57

假称在房管局有“资源”,将租屋冒充公屋出售,家住广州市荔湾区的冯某竟以此种方式骗了18名买家。

2014年元旦,冯某在朋友圈发布虚假消息,称在“房管局有关系可以转办租簿(只要交2.8元每平方米就可以永久租下去住)”。被害人陈某看到,动心了。经朋友介绍,陈某在冯某带领下前往区荔湾某家园看房。

冯某称:“这公房是我通过关系从房管局搞出来的,只要你给我54万元,可以办好房产证过户给你。”陈某随即与冯某签订协议,先后交付“房款”合计64万余元。陈某搬进“新屋”后,多次向冯某追要房产证,均被冯某借口推脱。直到真正的业主找上门,陈某才发现受骗。

两个月后,冯某又以相同手段,向李慧(化名)收取购买荔湾恒宝广场某屋的定金及房屋过户费用,骗取后者39万余元。

接连“得手”后,一年多时间里,冯某伙同朋友劳某、邵某以及房地产中介王某(四人均为90后),由劳某、王某等负责介绍被害人、陪同看房,冯某出面与被害人签订虚假房屋合同,由邵某负责租房并在业主查房时让住客回避,隐瞒租客与住客不一致的情况,四人将诈骗所得用于投资酒吧和吃喝玩乐。

在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就共同犯罪时间的供述并不一致。冯某称“邵某、劳某在2014年2月前就知道我们是以虚构公房的事实来诈骗被害人的房款,王某在2014年6月份左右知道的。”王某则辩称,其是房地产中介,主要工作是带客看房,并不知道冯某用承租的房子实施诈骗。

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劳某、邵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邵某有期徒刑五年、劳某有期徒刑三年及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已构成控罪,且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均不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黄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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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租房冒充公屋出售 连骗18人最后全被判刑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黄驰波  2018-01-07

假称在房管局有“资源”,将租屋冒充公屋出售,家住广州市荔湾区的冯某竟以此种方式骗了18名买家。

2014年元旦,冯某在朋友圈发布虚假消息,称在“房管局有关系可以转办租簿(只要交2.8元每平方米就可以永久租下去住)”。被害人陈某看到,动心了。经朋友介绍,陈某在冯某带领下前往区荔湾某家园看房。

冯某称:“这公房是我通过关系从房管局搞出来的,只要你给我54万元,可以办好房产证过户给你。”陈某随即与冯某签订协议,先后交付“房款”合计64万余元。陈某搬进“新屋”后,多次向冯某追要房产证,均被冯某借口推脱。直到真正的业主找上门,陈某才发现受骗。

两个月后,冯某又以相同手段,向李慧(化名)收取购买荔湾恒宝广场某屋的定金及房屋过户费用,骗取后者39万余元。

接连“得手”后,一年多时间里,冯某伙同朋友劳某、邵某以及房地产中介王某(四人均为90后),由劳某、王某等负责介绍被害人、陪同看房,冯某出面与被害人签订虚假房屋合同,由邵某负责租房并在业主查房时让住客回避,隐瞒租客与住客不一致的情况,四人将诈骗所得用于投资酒吧和吃喝玩乐。

在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就共同犯罪时间的供述并不一致。冯某称“邵某、劳某在2014年2月前就知道我们是以虚构公房的事实来诈骗被害人的房款,王某在2014年6月份左右知道的。”王某则辩称,其是房地产中介,主要工作是带客看房,并不知道冯某用承租的房子实施诈骗。

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劳某、邵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邵某有期徒刑五年、劳某有期徒刑三年及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已构成控罪,且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均不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黄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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