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海污染防治方案征求意见 海洋生态建设有大动作

来源:金羊网 作者:李钢 发表时间:2018-01-27 19:05

金羊网讯 记者李钢报道:严控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公众亲海空间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公益用途、到2020年恢复滨海湿地总面积不少于1700公顷……广东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上要有大动作。记者了解到,《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已于近日发布。

目标:2020年近海水质优良面积比达85%

根据《方案》,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目标是,至2020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大于等于85%,入海河流水质与2015年相比有所改善,且消除劣于V类的水体。2020年底前,全省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20万公顷左右,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生态红线面积占管辖海域总面积比例不低于28.07%,全省重要滨海湿地面积不少于140.03平方公里,全省红树林面积不少于269.16平方公里。

提高涉海项目环境准入门槛

《方案》称,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产业在沿海地区布局,严格项目审批,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沿海地区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超过总量控制要求的产能。严格控制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的建设项目,加强近岸海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落实围填海、自然岸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规范设置入海排污口

《方案》提出,将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2017年全省已调查登记88条入海河流,2018年3月前,对16条未开展常规监测的入海河流应设置入海断面并开展水质监测。沿海各市应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质现状劣于V类、以及水质不达标的入海河流,于2018年6月底前编制《入海河流水体达标方案》,明确水质目标、达标年限和阶段性污染负荷削减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工程清单,实现“一河一策”精准治污。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设置入海排污口,不得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游览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兴建排污口。经2017年排查登记,全省共有141个入海排污口,其中65个属于“两类排污口”(指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其他入海排口344个(指除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之外的其他入海水流,包括各类无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暂时豁免环境监管的人工排水设施)。

严控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方案》提出,在2017年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并且将加强入海垃圾污染管控。港航部门加强相关装卸点特别是对非法装卸点的规范、打击,防止利用岸边设施进行非法作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船公司经营许可发证管理,规范船公司经营行为;海事部门严格运输船舶及驾驶人员管理。沿海各市要严厉打击海漂垃圾违法行为,加强对港口码头和垃圾运输企业的管理,堵住非法转运出口,建立健全防治违法运输、倾倒垃圾污染海洋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违法倾倒的垃圾。

海洋生态红线区占省辖海域要达28.07%

在海洋重要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脆弱区、海洋生态敏感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8.07%。

还将严格控制围填海等开发建设活动。重点海湾、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及预留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重要砂质岸线及沙源保护海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禁止实施围填海,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严格限制围填海。

公众亲海空间不得改变公益用途

《方案》称,到2020年,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海岸线长度不少于400公里。海洋休闲娱乐区、海滨风景名胜区、沙滩浴场、海洋公园等公共利用区域内的岸线,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公益用途,保障公众亲海空间。

此外,将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根据《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围绕滨海湿地、岸滩、海湾、海岛、河口、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海洋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重点抓好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到2020年,恢复滨海湿地总面积不少于1700公顷,修复近岸受损海域8万公顷。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构筑坚实的沿海生态屏障。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

《方案》提出,要以维护湾区海岸带生态系统稳定性为基础,以推动区域绿色发展为目标,积极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作为刚性约束,打造蓝色海湾保护屏障。加强湾区生态修复和保护,营造海陆生态缓冲区,开展“美丽海湾”、“美丽海岸”、“美丽海岛”等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维护良好的近海生物多样性优势,持续优化湾区生态布局。

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突破行政区限制,合理规划布局入海排污口;在海域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区,实施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对水环境容量不足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大力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放,通过综合整治努力实现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编辑:Qiu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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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海污染防治方案征求意见 海洋生态建设有大动作

金羊网  作者:李钢  2018-01-27

金羊网讯 记者李钢报道:严控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公众亲海空间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公益用途、到2020年恢复滨海湿地总面积不少于1700公顷……广东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上要有大动作。记者了解到,《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已于近日发布。

目标:2020年近海水质优良面积比达85%

根据《方案》,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目标是,至2020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大于等于85%,入海河流水质与2015年相比有所改善,且消除劣于V类的水体。2020年底前,全省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20万公顷左右,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生态红线面积占管辖海域总面积比例不低于28.07%,全省重要滨海湿地面积不少于140.03平方公里,全省红树林面积不少于269.16平方公里。

提高涉海项目环境准入门槛

《方案》称,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产业在沿海地区布局,严格项目审批,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沿海地区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超过总量控制要求的产能。严格控制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的建设项目,加强近岸海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落实围填海、自然岸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规范设置入海排污口

《方案》提出,将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2017年全省已调查登记88条入海河流,2018年3月前,对16条未开展常规监测的入海河流应设置入海断面并开展水质监测。沿海各市应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质现状劣于V类、以及水质不达标的入海河流,于2018年6月底前编制《入海河流水体达标方案》,明确水质目标、达标年限和阶段性污染负荷削减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工程清单,实现“一河一策”精准治污。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设置入海排污口,不得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游览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兴建排污口。经2017年排查登记,全省共有141个入海排污口,其中65个属于“两类排污口”(指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其他入海排口344个(指除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之外的其他入海水流,包括各类无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暂时豁免环境监管的人工排水设施)。

严控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方案》提出,在2017年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并且将加强入海垃圾污染管控。港航部门加强相关装卸点特别是对非法装卸点的规范、打击,防止利用岸边设施进行非法作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船公司经营许可发证管理,规范船公司经营行为;海事部门严格运输船舶及驾驶人员管理。沿海各市要严厉打击海漂垃圾违法行为,加强对港口码头和垃圾运输企业的管理,堵住非法转运出口,建立健全防治违法运输、倾倒垃圾污染海洋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违法倾倒的垃圾。

海洋生态红线区占省辖海域要达28.07%

在海洋重要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脆弱区、海洋生态敏感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8.07%。

还将严格控制围填海等开发建设活动。重点海湾、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及预留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重要砂质岸线及沙源保护海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禁止实施围填海,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严格限制围填海。

公众亲海空间不得改变公益用途

《方案》称,到2020年,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海岸线长度不少于400公里。海洋休闲娱乐区、海滨风景名胜区、沙滩浴场、海洋公园等公共利用区域内的岸线,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公益用途,保障公众亲海空间。

此外,将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根据《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围绕滨海湿地、岸滩、海湾、海岛、河口、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海洋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重点抓好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到2020年,恢复滨海湿地总面积不少于1700公顷,修复近岸受损海域8万公顷。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构筑坚实的沿海生态屏障。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

《方案》提出,要以维护湾区海岸带生态系统稳定性为基础,以推动区域绿色发展为目标,积极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作为刚性约束,打造蓝色海湾保护屏障。加强湾区生态修复和保护,营造海陆生态缓冲区,开展“美丽海湾”、“美丽海岸”、“美丽海岛”等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维护良好的近海生物多样性优势,持续优化湾区生态布局。

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突破行政区限制,合理规划布局入海排污口;在海域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区,实施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对水环境容量不足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大力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放,通过综合整治努力实现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编辑:Qiu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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