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回家路|今起4天广东高速公路 禁行危险货物运输车
为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广东省发布《关于2018年春运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从2月10日起的4天时间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广东省内高速公路通行。
根据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发布的通告,2018年2月10日零时至2月14日24时,2月20日零时至2月23日24时,广东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站、加气站配送成品油料、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通告中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
(滕源 粤交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