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房租将分级分类管理 必要时租金管制

来源:金羊网 作者:郭起 发表时间:2018-03-01 08:20

金羊网记者 郭起

据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深圳市工业用地有了新保障,措施中规定,将科学划定全市工业区块线,探索对线内工业用地实施立法保护,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原则上不得调整土地用途。此外深圳还将从用地用房、用电及运输等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并将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缓解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A 已建工业园剩余用地 可不计地价增设厂房

措施规定,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支持多家总部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竞投、联合建设总部大楼。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允许按幢、按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开展旧工业区转型升级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行政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鼓励采取异地置换、产权入股等手段,促进老旧工业区连片升级、功能优化。支持辖区政府建设保障性产业用房,在重点工业园区周边增加产业配套设施的供给,规范园区管理制度。

措施提出要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降低用地用房成本。在符合规划及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经批准利用已建成工业园区内剩余用地增加自用生产性工业厂房及相应辅助设施的,不计收地价。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实施分级分类价格管理,按片区对厂房、写字楼、出租屋的租金进行引导,促进租赁房屋租期和租金稳定,必要时进行租金管制。降低用工成本,坚持收入水平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合理调控最低工资标准。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欠薪保障制度,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降低用电成本及企业物流运输成本,将逐步取消连接市内各区间的高速公路收费。

B 银行对中小微企业首贷可按坏账损失补偿50%

措施提出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社会领域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专项债券。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简化办理手续,对银行向本市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主发放的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限于企业经营用途),按照坏账损失补偿50%,最高限额200万元。鼓励发展动产融资,对向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质押融资的银行实施风险补偿,在限额内按照坏账损失补偿20%。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损失的补偿力度。完善天使投资人鼓励政策,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对初创企业的投入。推广创业创新金融平台应用,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鼓励银行开展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订单、收费权、知识产权新型融资方式。

C 海外人才在深就业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市民待遇

根据措施规定,在深圳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具有世界知名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在人才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提供国际化的教育服务。留学归国人才的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本市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留学归国人才和本市企业长期(3年以上)派驻海外的员工子女,可选读相关学校的国际课程。提供与国际接轨的医疗保障服务。在国际化社区和国际化企业集聚的重点片区配置国际化名医中心或门诊部。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医疗保险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适应海外人才需求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搭建国际商业医疗保险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医院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加入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网络系统。支持市场主体建立第三方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平台。

措施亮点

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降低用地用房成本:在符合规划及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经批准利用已建成工业园区内剩余用地增加自用生产性工业厂房及相应辅助设施的,不计收地价。

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实施分级分类价格管理,按片区对厂房、写字楼、出租屋的租金进行引导,促进租赁房屋租期和租金稳定,必要时进行租金管制。

●降低用工成本,坚持收入水平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合理调控最低工资标准。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欠薪保障制度,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

●降低用电成本,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措施,合理调降广东电网趸售深圳电量和电价。

●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逐步取消连接市内各区间的高速公路收费。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社会领域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专项债券。

●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简化办理手续,对银行向本市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主发放的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限于企业经营用途),按照坏账损失补偿50%,最高限额200万元。

鼓励发展动产融资,对向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质押融资的银行实施风险补偿,在限额内按照坏账损失补偿20%。

解决海外人才后顾之忧

●在深圳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具有世界知名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在人才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

编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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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房租将分级分类管理 必要时租金管制

金羊网  作者:郭起  2018-03-01

金羊网记者 郭起

据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深圳市工业用地有了新保障,措施中规定,将科学划定全市工业区块线,探索对线内工业用地实施立法保护,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原则上不得调整土地用途。此外深圳还将从用地用房、用电及运输等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并将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缓解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A 已建工业园剩余用地 可不计地价增设厂房

措施规定,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支持多家总部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竞投、联合建设总部大楼。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允许按幢、按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开展旧工业区转型升级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行政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鼓励采取异地置换、产权入股等手段,促进老旧工业区连片升级、功能优化。支持辖区政府建设保障性产业用房,在重点工业园区周边增加产业配套设施的供给,规范园区管理制度。

措施提出要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降低用地用房成本。在符合规划及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经批准利用已建成工业园区内剩余用地增加自用生产性工业厂房及相应辅助设施的,不计收地价。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实施分级分类价格管理,按片区对厂房、写字楼、出租屋的租金进行引导,促进租赁房屋租期和租金稳定,必要时进行租金管制。降低用工成本,坚持收入水平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合理调控最低工资标准。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欠薪保障制度,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降低用电成本及企业物流运输成本,将逐步取消连接市内各区间的高速公路收费。

B 银行对中小微企业首贷可按坏账损失补偿50%

措施提出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社会领域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专项债券。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简化办理手续,对银行向本市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主发放的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限于企业经营用途),按照坏账损失补偿50%,最高限额200万元。鼓励发展动产融资,对向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质押融资的银行实施风险补偿,在限额内按照坏账损失补偿20%。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损失的补偿力度。完善天使投资人鼓励政策,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对初创企业的投入。推广创业创新金融平台应用,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鼓励银行开展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订单、收费权、知识产权新型融资方式。

C 海外人才在深就业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市民待遇

根据措施规定,在深圳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具有世界知名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在人才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提供国际化的教育服务。留学归国人才的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本市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留学归国人才和本市企业长期(3年以上)派驻海外的员工子女,可选读相关学校的国际课程。提供与国际接轨的医疗保障服务。在国际化社区和国际化企业集聚的重点片区配置国际化名医中心或门诊部。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医疗保险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适应海外人才需求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搭建国际商业医疗保险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医院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加入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网络系统。支持市场主体建立第三方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平台。

措施亮点

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降低用地用房成本:在符合规划及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经批准利用已建成工业园区内剩余用地增加自用生产性工业厂房及相应辅助设施的,不计收地价。

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实施分级分类价格管理,按片区对厂房、写字楼、出租屋的租金进行引导,促进租赁房屋租期和租金稳定,必要时进行租金管制。

●降低用工成本,坚持收入水平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合理调控最低工资标准。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欠薪保障制度,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

●降低用电成本,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措施,合理调降广东电网趸售深圳电量和电价。

●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逐步取消连接市内各区间的高速公路收费。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社会领域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专项债券。

●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简化办理手续,对银行向本市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主发放的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限于企业经营用途),按照坏账损失补偿50%,最高限额200万元。

鼓励发展动产融资,对向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质押融资的银行实施风险补偿,在限额内按照坏账损失补偿20%。

解决海外人才后顾之忧

●在深圳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具有世界知名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在人才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

编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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