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房地产消费投诉大增 预付式消费顽疾依旧

来源:金羊网 作者:景瑾瑾 发表时间:2018-03-15 10:52

金羊网记者 景瑾瑾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消委会公布的2017年消费投诉分析情况中获悉,南海区消委会及成员单位去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498宗,同比增加80%。其中,房屋及装饰建材类投诉大幅增加,房屋买卖仍是维权重灾区;预付式消费顽疾依旧,投诉比较突出。

丽日广场隐瞒欺诈销售

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消委会公布的2017年消费投诉分析情况中获悉,2017年南海区消委会及成员单位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498宗,同比增加80%。其中,房屋及装饰建材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的投诉量位居前三。

涉及房屋及装饰建材类消费纠纷共6324宗,同比2016年的2584宗增长144.74%。

案例:2016年3月以来,南海丽日广场项目购房人通过各种渠道多次投诉,反映开发商隐瞒欺诈销售,要求退房退款和赔偿损失。有业主指出在丽日广场销售中心现场,在签订合同之前,并没有看到有公示明确指出丽日广场项目在29年产权到期之后,由集体土地所有人无偿收回;同时指责佛山市丽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消费者作出“欺诈性”推销,致使“公寓”变“办公”,“卖房”变“租房”。针对上述事件,区住建、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迅速开展联合行动,对丽日广场进行多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经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从中协调,开发商给出了解决方案以回应业主的诉求,同意退房退款、补偿或返租。

截至2018年1月26日,开发商与业主已签订解除协议1052份,占全部出售房屋的96%。

南海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房之初,向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方支付定金之前,务必要认真查看销售现场公示栏上的各项重要信息,包括“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经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并了解清楚意向房屋的土地权属、规划用途、使用年限、预(现)售许可证明、周边环境影响及不利因素等重要信息。请购房人不要随意轻信销售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务必仔细辨别,并核实承诺内容是否属实。

预付式消费成投诉热点

在所有投诉中,日用商品类投诉1472宗,较上一年增长了76.29%,增幅较大,而其中预付式的消费引起的纠纷投诉比较突出。

南海区消委会方面分析,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凭借其便利性和灵活性被大众所青睐,成为服务领域的主流消费形式,然而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屡屡发生,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经营者“跑路”,预付卡“霸王条款”是预付消费纠纷常见问题。其中美容美发、健身娱乐、非学历教育培训等行业是预付式消费投诉的重点领域。

案例:2017年1月期间,唐小姐等多名消费者在桂城一家造型美发店参加充值优惠活动。但是没过多久,该商家就搬迁了,且没有告知消费者会员卡余款处理事宜,也无法再联系。桂城消委分会介入也无法联系到商家,无法调解。

2017年,消费者周先生在里水镇某商家预付消费办理了八月份羽毛球培训课程,一共10节课,但其上了2节课后,商家无理由停课,周先生要求退回剩余费用。商家表示会延伸到九月份培训,不同意退款。周先生表示在之后没时间进行羽毛球培训学习,但该商家依然不退回剩余费用。随后,经过里水消委分会耐心调解,发现该处商家确实因内部问题而停止了八月份的羽毛球培训,以致周先生无法正常参加培训,该商家也意识到自己未履行约定而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当即退还消费者预付款余额。

南海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大、信誉好、经营时间长的企业;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做到理性消费,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切忌贪图便宜,一次性交款投入太多;签订合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服务约定要落实到书面合同上,尤其是要看清楚格式合同条约;消费时勿忘索要发票、保留书面证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

编辑:邱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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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房地产消费投诉大增 预付式消费顽疾依旧

金羊网  作者:景瑾瑾  2018-03-15

金羊网记者 景瑾瑾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消委会公布的2017年消费投诉分析情况中获悉,南海区消委会及成员单位去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498宗,同比增加80%。其中,房屋及装饰建材类投诉大幅增加,房屋买卖仍是维权重灾区;预付式消费顽疾依旧,投诉比较突出。

丽日广场隐瞒欺诈销售

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消委会公布的2017年消费投诉分析情况中获悉,2017年南海区消委会及成员单位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498宗,同比增加80%。其中,房屋及装饰建材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的投诉量位居前三。

涉及房屋及装饰建材类消费纠纷共6324宗,同比2016年的2584宗增长144.74%。

案例:2016年3月以来,南海丽日广场项目购房人通过各种渠道多次投诉,反映开发商隐瞒欺诈销售,要求退房退款和赔偿损失。有业主指出在丽日广场销售中心现场,在签订合同之前,并没有看到有公示明确指出丽日广场项目在29年产权到期之后,由集体土地所有人无偿收回;同时指责佛山市丽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消费者作出“欺诈性”推销,致使“公寓”变“办公”,“卖房”变“租房”。针对上述事件,区住建、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迅速开展联合行动,对丽日广场进行多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经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从中协调,开发商给出了解决方案以回应业主的诉求,同意退房退款、补偿或返租。

截至2018年1月26日,开发商与业主已签订解除协议1052份,占全部出售房屋的96%。

南海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房之初,向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方支付定金之前,务必要认真查看销售现场公示栏上的各项重要信息,包括“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经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并了解清楚意向房屋的土地权属、规划用途、使用年限、预(现)售许可证明、周边环境影响及不利因素等重要信息。请购房人不要随意轻信销售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务必仔细辨别,并核实承诺内容是否属实。

预付式消费成投诉热点

在所有投诉中,日用商品类投诉1472宗,较上一年增长了76.29%,增幅较大,而其中预付式的消费引起的纠纷投诉比较突出。

南海区消委会方面分析,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凭借其便利性和灵活性被大众所青睐,成为服务领域的主流消费形式,然而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屡屡发生,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经营者“跑路”,预付卡“霸王条款”是预付消费纠纷常见问题。其中美容美发、健身娱乐、非学历教育培训等行业是预付式消费投诉的重点领域。

案例:2017年1月期间,唐小姐等多名消费者在桂城一家造型美发店参加充值优惠活动。但是没过多久,该商家就搬迁了,且没有告知消费者会员卡余款处理事宜,也无法再联系。桂城消委分会介入也无法联系到商家,无法调解。

2017年,消费者周先生在里水镇某商家预付消费办理了八月份羽毛球培训课程,一共10节课,但其上了2节课后,商家无理由停课,周先生要求退回剩余费用。商家表示会延伸到九月份培训,不同意退款。周先生表示在之后没时间进行羽毛球培训学习,但该商家依然不退回剩余费用。随后,经过里水消委分会耐心调解,发现该处商家确实因内部问题而停止了八月份的羽毛球培训,以致周先生无法正常参加培训,该商家也意识到自己未履行约定而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当即退还消费者预付款余额。

南海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大、信誉好、经营时间长的企业;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做到理性消费,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切忌贪图便宜,一次性交款投入太多;签订合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服务约定要落实到书面合同上,尤其是要看清楚格式合同条约;消费时勿忘索要发票、保留书面证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

编辑:邱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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