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者 将禁在广州从事教育等职业
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发布,全省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广州拟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穗检宣 韦磊
“六一”国际儿童节临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9日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根据白皮书,广东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2017年广东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2016年、2015年相比降幅分别为1.52%、31.48%。当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广州正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者,今后从事教育、看护等特定职业时将被“拒之门外”。
检察工作
广东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
据广东省检察院统计,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32件6119人,占全年审查逮捕刑事案件总数的3.65%;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25件6354人,占全年审查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43%;审查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47件6850人,占全年审查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07%。
白皮书显示,2017年广东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2016年、2015年相比降幅分别为1.52%、31.48%。近三年,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率由4.20%降至3.17%,呈逐年下降趋势。
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数量明显下降。2017年广东检察机关起诉涉嫌毒品犯罪的未成年人共235人,与2016年(441人)、2015年(692人)相比降幅高达46.71%、66.04%。
此外,据白皮书,2017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财(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性侵(强奸、猥亵、强迫卖淫)和暴力犯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分别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35.68%、19.90%、13.50%。
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2016至2017年,在广州全市的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中,性侵型犯罪占比例较高,达32.74%。
保障机制
信息库助儿童成长行业入职审查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李学东介绍,广州检察机关通过推动建立多项机制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一是探索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机制——在专门的办案区询问被害人并同步录音录像,询问应有女性办案人员参与,以一次性询问为原则,避免反复多次询问或不当询问造成二次伤害。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将在全市推进“一站式询问”办案机制,并进一步探索建立“一站式取证”办案机制。二是制定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标准。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性侵案件取证不及时、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广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与法院、公安机关联合制定性侵类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引导侦查机关取证规范化。三是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者挡在一些特定职业门外。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将性侵、拐卖、拐骗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被告人资料进行整合,建立全区侵害未成年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并与教育、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帮助提高相关人员入职审查、品行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拒在门外。
据了解,广州市检察院拟于近期在全市推广花都区检察院的有效做法,助力构建未成年人平安成长环境。
“通过这一机制,对有侵害未成人前科的人员设置准入门槛,将其挡在特定职业门外,防止有前科的人重新染指旧业。这些特定的职业包括与未成年人成长有关的教育、看护工作以及校车司机、学校保安等。”李学东说。
【链接】
最高检: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已提起公诉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这是记者从29日在京召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绍,除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外,检察机关还加强重点领域的犯罪惩防。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发生在幼儿园的侵害儿童犯罪181人,起诉231人。目前,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上海携程亲子园、南京爱德美幼儿园等虐童案已经提起公诉。
发布会上,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介绍,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四大基本特点:
一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不少案件犯罪次数多、被害人多、时间跨度长。
二是从犯罪类型看,在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其中校园暴力案件在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比例较高。
三是从被害对象看,留守儿童、低龄儿童受侵害的问题突出。从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留守儿童犯罪的起诉人数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起诉总人数的7.08%。
四是从犯罪主体看,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尤其是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
史卫忠还指出,“目前还出现了利用网络而非直接接触猥亵未成年人的新类型案件”。
(综合新华社、新华网)
【案例】
父亲多次强奸女儿被判无期
检察机关助被害人走出阴影
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是父女关系。2013年至2016年8月期间,刘某某长期、多次违背刘某意志,对其实施奸淫,导致刘某三次怀孕、二次流产,并产下一名婴儿。2017年2月,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将本案报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后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1月6日,广州中院判决刘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了解到被害人未满十六周岁,且因报案与其他亲属关系恶化,生活极端困难。检察机关考虑到刘某作为性侵案件的被害人不仅面临生活困境,还急需心理疏导和摆脱原生家庭,在惩罚犯罪同时,通过为刘某申请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继续学业和技能培训、依托心理咨询师进行长期一对一心理疏导等多项措施并行的方式,使刘某得以走出刑事案件的阴影,开始新的生活和学习。
公安机关违反“一站式”原则
检察机关发建议促规范办案
2017年12月5日,被告人黄某某(未成年)在广州某棋牌室内,将在此玩耍的被害人黄某(5周岁)带入该棋牌室888房性侵,致被害人黄某阴部受伤。经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处女膜完整。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强奸罪,于2018年2月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收到案件后,审查证据时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询问被害人时,违反了对被性侵的未成年人被害人询问应当“一站式”进行的原则。在取得关键证据,黄某某被逮捕后,检察官就此案向该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并获回复,促进了该公安分局规范办案,保障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4月,该院以涉嫌强奸罪向海珠区法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因了解到事件对被害人黄某一家的负面影响巨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为被害人制定了帮扶计划,取得被害人母亲同意后,联系了针对被性侵案件被害人心理辅导工作有丰富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开始了系统心理辅导、抚慰工作,成功帮助被害人重建信心,勇敢面对新生活。
图书馆保安借监控漏洞作案
检察机关及时发建议促整改
2015年8月1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保安员的特殊身份,在广州市某图书馆以带被害人冯某某和郑某某去玩电脑为由,将两人带至该图书馆监控录像盲区,分别与两人发生性器官摩擦行为。2015年8月16日8时许,刘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2015年8月25日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10月,越秀区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检察机关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快捕快诉时,发现该图书馆的服务对象均为未成年人,且存在保安人员法制观念淡漠、监控设备设置有漏洞、安全宣传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向该图书馆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健全图书馆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增强员工守法和自律、自警意识,并注意提醒家长和孩子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该图书馆接到建议书后高度重视,针对保安队伍岗前培训、查找监控盲区、加大少年儿童安全应急教育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做出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