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所有湖泊本月起都设"管家" 将全面实施湖长制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高镛舒 发表时间:2018-06-14 09:03

全省湖泊将全面实施湖长制

■新快报记者 高镛舒 通讯员 粤水轩 赵雪峰

每一条河流都有河长,每一个湖泊也要有湖长了!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到本月底,全省所有湖泊将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湖长体系,今后新开挖的人工湖泊也将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

解读

新开挖人工湖也要有“湖长”

《意见》提出,到2018年6月底,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到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基本拆除,违法养殖全面清除,入湖排污口全面整治,湖泊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得到有效控制;相较于2018年年初,要确保所有湖泊水域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体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设施管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还湖泊以宁静、和谐、美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实施范围上,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和今后新开挖的人工湖泊均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范围。水库、山塘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

广东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6月底全省要全面建立湖长制,比中央要求提前半年。”

特色

湖泊生态损害终身追责

《意见》显示,广东要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湖长体系。“这是考虑到湖长体系的设置与各级河长设置充分结合。广东目前建立的河长体系是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即除了各级区域内的主要河流有流域河长外,在各级区域上有各级总河长,由区域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区域内的所有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此次《意见》则明确,广东不再设置各级总湖长,由各级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湖泊管理保护负总责。”上述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湖长要全面落实的六大主要任务: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和设施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相关负责人解释,考虑到广东水系发达、河流纵横,自然灾害较为频发等水情特点,《意见》在中央规定的“强化湖泊岸线和设施管理保护”中增加了水安全方面内容,包括“大力推进湖泊管护设施除险加固、安全检测与评价工作,加快实施流域防洪联合调度,进一步提高湖泊蓄洪、滞洪和调洪能力”。

同时,广东湖长考核将纳入到河长制考核,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链接

广州实施“一湖一策”解决管理问题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湖长制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实施,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实行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湖泊管理保护责任体系。与河长制相比,湖长制更注重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保护等保障工作。河长制、湖长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无非法排污、无黑臭。

据了解,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湖泊实际,广州实施“一湖一策”,解决湖泊管理中的问题。要求到2018年6月底,在全市建立四级湖长体系;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黑臭、无行洪障碍、无违章建筑,还河湖自然面貌;到2020年底,实现湖泊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水质达到省下达广州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全市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水质稳定达标。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将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通过湖长公告、湖长公示牌、河长APP、微信公众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延伸

广州治水向鱼塘、风水塘推进

广州农村里风水塘、鱼塘众多,近年来不少也出现黑臭问题,成为影响广州市水环境的一大因素。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河长办近日印发了《广州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广州治水工作进一步向小微水体延伸,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目标。

根据水务部门今年4月的初步摸查,全市鱼塘及风水塘、小湖泊、小山塘、边沟边渠等一般小微水体共有3570宗。《工作方案》设定的目标是:2018年底前,实现小微水体河段长全覆盖、60%黑臭小微水体基本消除黑臭;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保持小微水体洁净,实现小微水体“三无”目标。

《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对所有小微水体设立村居级河长及河段长,明确小微水体管理责任人。对所有小微水体按照河段长公示牌设置指引要求,设置河段长公示牌,公开河长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编辑: 智韬
数字报

广东所有湖泊本月起都设"管家" 将全面实施湖长制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高镛舒  2018-06-14

全省湖泊将全面实施湖长制

■新快报记者 高镛舒 通讯员 粤水轩 赵雪峰

每一条河流都有河长,每一个湖泊也要有湖长了!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到本月底,全省所有湖泊将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湖长体系,今后新开挖的人工湖泊也将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

解读

新开挖人工湖也要有“湖长”

《意见》提出,到2018年6月底,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到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基本拆除,违法养殖全面清除,入湖排污口全面整治,湖泊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得到有效控制;相较于2018年年初,要确保所有湖泊水域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体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设施管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还湖泊以宁静、和谐、美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实施范围上,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和今后新开挖的人工湖泊均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范围。水库、山塘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

广东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6月底全省要全面建立湖长制,比中央要求提前半年。”

特色

湖泊生态损害终身追责

《意见》显示,广东要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湖长体系。“这是考虑到湖长体系的设置与各级河长设置充分结合。广东目前建立的河长体系是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即除了各级区域内的主要河流有流域河长外,在各级区域上有各级总河长,由区域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区域内的所有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此次《意见》则明确,广东不再设置各级总湖长,由各级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湖泊管理保护负总责。”上述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湖长要全面落实的六大主要任务: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和设施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相关负责人解释,考虑到广东水系发达、河流纵横,自然灾害较为频发等水情特点,《意见》在中央规定的“强化湖泊岸线和设施管理保护”中增加了水安全方面内容,包括“大力推进湖泊管护设施除险加固、安全检测与评价工作,加快实施流域防洪联合调度,进一步提高湖泊蓄洪、滞洪和调洪能力”。

同时,广东湖长考核将纳入到河长制考核,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链接

广州实施“一湖一策”解决管理问题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湖长制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实施,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实行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湖泊管理保护责任体系。与河长制相比,湖长制更注重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保护等保障工作。河长制、湖长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无非法排污、无黑臭。

据了解,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湖泊实际,广州实施“一湖一策”,解决湖泊管理中的问题。要求到2018年6月底,在全市建立四级湖长体系;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黑臭、无行洪障碍、无违章建筑,还河湖自然面貌;到2020年底,实现湖泊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水质达到省下达广州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全市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水质稳定达标。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将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通过湖长公告、湖长公示牌、河长APP、微信公众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延伸

广州治水向鱼塘、风水塘推进

广州农村里风水塘、鱼塘众多,近年来不少也出现黑臭问题,成为影响广州市水环境的一大因素。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河长办近日印发了《广州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广州治水工作进一步向小微水体延伸,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目标。

根据水务部门今年4月的初步摸查,全市鱼塘及风水塘、小湖泊、小山塘、边沟边渠等一般小微水体共有3570宗。《工作方案》设定的目标是:2018年底前,实现小微水体河段长全覆盖、60%黑臭小微水体基本消除黑臭;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保持小微水体洁净,实现小微水体“三无”目标。

《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对所有小微水体设立村居级河长及河段长,明确小微水体管理责任人。对所有小微水体按照河段长公示牌设置指引要求,设置河段长公示牌,公开河长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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