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京苏为网购纠纷高发区 食品涉案占比超一半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18-06-17 08:52

“6·18”临近,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网购纠纷司法大数据

金羊网记者 董柳

“6·18”年中购物大促如约而至。但消费者在网购时,也要提防纠纷的发生。记者昨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主导组建的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了解到,该院最新发布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统计了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新收/已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的情况。根据报告,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广东纠纷数量最多,占全国总量超过五分之一。

广东网购合同纠纷最多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25万余件,数量增幅明显。2017年新收一审案件数量同比增长41.51%,而同年全国新收各类案件数量同比增长是13%。

在地域分布上,广东、北京、江苏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高发地区。统计显示,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数量排名前三的地区分别为广东、北京和江苏,其中,广东占比21.66%、北京占比16.28%、江苏占比13.33%,

而在2017年里,北京发案数量大幅增长,同比增长157.76%,广东同比下降20.63%,江苏同比下降4.24%。

涉诉商品食品占比超一半

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直接关涉人体生命、健康的商品最易涉诉,占比高达95.3%。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全国已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涉诉商品以直接关涉人体生命、健康的居多。具体为: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占比分别达56.19%、27.22%、6.76%和5.13%,以上商品在全部涉诉商品中占比达95.3%。

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发现,2016年至2017年,全国已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中,原告诉讼请求中包含损害赔偿请求的占比达65.84%,其中“要求进行十倍赔偿”的占比达37.18%,“要求进行三倍赔偿”的占比达28.66%。

最终,六成以上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包括撤诉、按撤诉处理、调解。而在法院判决的案件中,因为涉案商品以日常用品为主,金额不高,90.49%的案件判赔数额在五万元以内。

90后网购买家更喜欢起诉

在涉诉主体的分布上,原告集中于80、90后网购买家。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原告年龄集中于40岁以下,18至39岁年龄的原告占比81.01%,80、90后网购买家为诉讼主要原告。

其中,90后网购买家更易起诉。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7年,26岁左右年龄的群体提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数最多,明显高出其他年龄段人群,也就是说,90后网购买家更易起诉。

仅提供平台服务较少判赔

在被告的分布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商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网)、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商城)被诉案件数量最多,在前十被告被诉案件中占比83.1%。其中发生在天猫与淘宝的案件数量合计就超过七成。

这些平台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大数据分析显示,仅提供平台服务且服务较为规范的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较少。根据该报告,2016年至2017年,新收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被告中,仅提供平台服务的企业被判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占比较低,即使涉诉案件数量排名第一、第二的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商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网),在一审中被判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仅占0.43%、0.74%,多由平台第三方商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被判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案件中,被告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均及时向消费者披露了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编辑: 智韬
数字报

粤京苏为网购纠纷高发区 食品涉案占比超一半

金羊网  作者:董柳  2018-06-17

“6·18”临近,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网购纠纷司法大数据

金羊网记者 董柳

“6·18”年中购物大促如约而至。但消费者在网购时,也要提防纠纷的发生。记者昨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主导组建的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了解到,该院最新发布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统计了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新收/已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的情况。根据报告,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广东纠纷数量最多,占全国总量超过五分之一。

广东网购合同纠纷最多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25万余件,数量增幅明显。2017年新收一审案件数量同比增长41.51%,而同年全国新收各类案件数量同比增长是13%。

在地域分布上,广东、北京、江苏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高发地区。统计显示,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数量排名前三的地区分别为广东、北京和江苏,其中,广东占比21.66%、北京占比16.28%、江苏占比13.33%,

而在2017年里,北京发案数量大幅增长,同比增长157.76%,广东同比下降20.63%,江苏同比下降4.24%。

涉诉商品食品占比超一半

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直接关涉人体生命、健康的商品最易涉诉,占比高达95.3%。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全国已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涉诉商品以直接关涉人体生命、健康的居多。具体为: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占比分别达56.19%、27.22%、6.76%和5.13%,以上商品在全部涉诉商品中占比达95.3%。

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发现,2016年至2017年,全国已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中,原告诉讼请求中包含损害赔偿请求的占比达65.84%,其中“要求进行十倍赔偿”的占比达37.18%,“要求进行三倍赔偿”的占比达28.66%。

最终,六成以上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包括撤诉、按撤诉处理、调解。而在法院判决的案件中,因为涉案商品以日常用品为主,金额不高,90.49%的案件判赔数额在五万元以内。

90后网购买家更喜欢起诉

在涉诉主体的分布上,原告集中于80、90后网购买家。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原告年龄集中于40岁以下,18至39岁年龄的原告占比81.01%,80、90后网购买家为诉讼主要原告。

其中,90后网购买家更易起诉。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7年,26岁左右年龄的群体提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数最多,明显高出其他年龄段人群,也就是说,90后网购买家更易起诉。

仅提供平台服务较少判赔

在被告的分布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商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网)、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商城)被诉案件数量最多,在前十被告被诉案件中占比83.1%。其中发生在天猫与淘宝的案件数量合计就超过七成。

这些平台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大数据分析显示,仅提供平台服务且服务较为规范的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较少。根据该报告,2016年至2017年,新收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被告中,仅提供平台服务的企业被判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占比较低,即使涉诉案件数量排名第一、第二的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商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网),在一审中被判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仅占0.43%、0.74%,多由平台第三方商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被判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案件中,被告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均及时向消费者披露了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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