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臭氧平均浓度同比升0.7% 成首要大气污染物
金羊网讯 记者李钢、丰西西,通讯员陈昊、钟奇振报道: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专家咨询会获悉,当前臭氧(O3 )已超越细颗粒物(PM2.5)成为广东大气首要污染物,加快实施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刻不容缓。为此,省环境保护厅已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将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区域内 VOCs排放实行减量替代。
臭氧成首要大气污染物
根据最新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5月,全省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8.3%,比去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 /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6%,臭氧平均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7%。
“全省空气质量达标率下降的关键因子为臭氧,影响率达42.7%,其次为 PM2.5,占39.3%,臭氧超越 PM2.5成为全省的首要污染物。”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介绍。
据介绍,从全省近五年情况看,2013年至2017年,PM2.5在全省及珠三角空气首要污染物中的占比逐年下降,臭氧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7年较2015年升幅分别为3.1和5.1个百分点,从2015年开始,臭氧就已反超 PM2.5成为广东空气污染首要污染物。
珠三角重点减排 VOCs
专家咨询会透露,今年5月,省环保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 ( VOCs )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 (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臭氧污染问题较突出的珠三角作为全省 VOCs减排的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茂名、惠州市为 VOCs减排重点城市。
《方案》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 VOCs精细化防控管理体系;全省现役源 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38.75万吨以上,珠三角地区、粤东西北地区分别减少27.66万吨和11.09万吨。2019年年底前各市应依法依规完成涉 VOCs“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方案》相关配套措施正在抓紧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