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四停四”今起实施 !首月为执法过渡期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自今日(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7月份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相关措施。目前,交警部门已在大观路、黄埔大道环城高速东侧、芳村大道花地大道路口等多个管控区域路段设置标志牌,进行通行指引。
7月31日后可查询预约登记申请是否通过
作为《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相配套交通管理措施,《通告》按照“最大限度保证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的工作思路制定的,将“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作为管控对象,其目的是进一步巩固2012年7月1日起试行(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所取得的成效,并尽可能地减少对正常在广州市中心区临时通行的外地车的影响。
根据《通告》规定,对确因政务、商务、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等特殊通行需求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通告》措施的管控。
6月30日,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预约登记工作结束申请。其中,政务类、商务类审核通过后的车辆有效期为一年(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以后每年受理申请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为一次性办理,此后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的车辆有效期为两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申请人于2018年7月31日以后可自行登录网上申请平台查询预约登记申请是否获得通过。以后每年查询时间为6月28日以后。
停驶计算周期内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放点停放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广州交警推出“广州‘开四停四’小助手”(“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内),市民可自行查询“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计算周期,自行调节车辆出行日期。
警方表示,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进入停驶计算周期,即连续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期间,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放点停放或在管控区域外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期间在管控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即未间隔4天以上行驶的,视为违反管理措施,之后必须满足连续4天以上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才结束。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即可按行驶计算周期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内行驶。
管控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管控区域北边边界的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尖彭路、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限制,为途经管控区域的市民提供绕行路径。
警方提醒,因急诊就医、抢险、高考、奔丧等紧急特殊情况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开四停四”管控区域: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