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一玻璃厂扩建生产未报批被罚款20万元

来源:金羊网 作者:李钢 发表时间:2018-07-15 08:57

全省已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4859宗

金羊网记者 李钢 通讯员 粤环宣

截至13日,广东省累计已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4859宗,已责令5276家企业整改,立案处罚企业1538家,拟处罚款8626.73万元,刑事拘留151人,问责479人。信访件交办及办理具体信息详见省、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网站专栏,相关链接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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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行动

佛山

高明一工厂废气扰民承诺年底关停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佛山案件反映,佛山市高明鹏益塑胶有限公司存在废气扰民问题。接到案件后,高明区环保执法人员来到该塑胶厂了解情况,发现该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已配套的废气治理措施均有运行,未发现偷排废气情况,但由于该厂对面就是居民区,尽管废气达标排放,也难免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该企业的情况,早在2016年,高明区政府便制定了该厂的关停搬迁计划。2018年初,高明区政府结合片区产业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明确该公司于2018年底前关停搬迁。公司老板经过对产业前景、搬迁投入、群众诉求等因素通盘考虑,决定不再搬迁,而是就地关停,并承诺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厂关停工作。对此,高明区规划部门牵头制定了关停工作实施方案,对该公司年底前关停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部门分工及时间节点。在关停工作完成前,高明区环保部门将加大对厂的监管力度,引导企业逐步降低产能,减少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下一步,高明区将按照实施方案,明确落实各项进度,并及时发布该企业关停进展的信息,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该公司的整体关停工作。

潮州

凤新街道查处一塑料制品厂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潮州案件反映,位于潮州市永安路(星河城小区)后面一塑料制品厂生产期间排出了大量异味、臭气冲天。接办后,凤新街道联合陈桥村委进行走访调查。经现场调查,产生异味的塑料制品厂为位于永安路中段十七米的潮州市开发区继诚塑料五金厂,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停产整改,办理有关证照和环保手续之后才能恢复生产,并签订限期整改通知书。7月13日上午,当地街道联合陈桥村委配合市环保局、区建设局对该工厂开展复查,发现该工厂没有停产,还在正常生产,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工厂负责人立即停产,并对负责人进行调查笔录,同时函请湘桥供电局协助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当天下午,街道联合陈桥村委配合市环保局、区建设局和湘桥供电局对继诚塑料五金厂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并要求工厂负责人办妥环保手续和安装环保装置并检测合格之后才可恢复生产。

肇庆

广宁县多次协调解决饮食油烟问题

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称,广宁县南街镇城东清华园小区周边的餐饮店将未净化的饮食油烟直接排向下水道,导致油烟顺着下水道直接进入住户家。经查实,该投诉地点为城东清华园小区2幢,该小区属于住宅底商型楼盘,首层设有6卡铺位进行商业用途。其中,共有餐饮店4家,分别为广宁县南街镇北海扎啤美食城、广宁县南街镇董生餐厅、广宁县南街镇烤心思甜品点、广宁县南街镇丰泽食家。收到转交案件后,广宁县包案专责组到现场,查实上述3家餐厅的厨房已安装抽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但因与城东清华园业主达成不了一致意见,无法加装高空排放烟道,导致厨房油烟经处理后仍通过管道接入下水道。6月30日,专责组到现场进行调解,建议3家餐饮店餐厨油烟管道进行接驳并入现有的专用烟道,让4家餐饮店共同使用烟道,对此,城东清华园业主不同意。后经数次调解,方拟定好整改方案:在2幢东侧(2幢02户型)外墙中间另外加装一条专用烟囱,3家餐饮店的油烟经净化后通过这条专用烟囱统一排放。该整改方案已获得城东清华园2幢三分之二的业主(城东清华园2幢共有32户,即已有21户人同意)和涉事餐饮店主的同意,并通过县住建局的审批。城东清华园物业负责公司将安排有资质的施工队进场施工,预计在8月20号前完工。

江门

新会一玻璃厂扩建生产未报批被罚款20万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江门交办案件反映,位于新会区冈州大道东的江门市俊发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经暗渠偷排工业污水等。收到交办案件后,当地迅速组织调查处理,经查,该单位配套建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硅酮胶等危险废物仅贮存于汽修车间内,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此外,该单位的钢化玻璃加工项目已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并通过了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年加工量由环保验收文件所批准的5000平方米增加至80万平方米,同时增加了多台生产设备并已投入生产使用,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针对该单位在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情况下扩建生产线、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违法行为,新会区环保局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拟分别罚款20万元、2万元,合共22万元,并责令其停止扩建生产线的使用,并限期对危险废物贮存问题进行整改。

中山

三角镇水源保护区内5家养猪场已清拆完毕

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称,中山市三角镇新涌口水闸东北方向有一大片养殖场,靠近新涌口水厂,担心养殖污染水源问题。据悉,自2017年3月起,三角城管分局已与水源保护区内5户违法养猪场主沟通并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殖场主自行拆除违建猪场,但当事人始终逃避执法人员的约谈。今年6月22日,该镇组织城管、农业等部门,对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进行了清拆。据了解,截至13日,原来的违法养猪场已经清拆完毕,拆除后的棚舍、木架等仍有部分摆放在现场。位于该水源保护区外的违法养猪场,当天也正在清拆中。现场工作人员调来钩机,冒雨作业,将已经清空的猪场推倒。


编辑: 智韬
数字报

新会一玻璃厂扩建生产未报批被罚款20万元

金羊网  作者:李钢  2018-07-15

全省已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4859宗

金羊网记者 李钢 通讯员 粤环宣

截至13日,广东省累计已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4859宗,已责令5276家企业整改,立案处罚企业1538家,拟处罚款8626.73万元,刑事拘留151人,问责479人。信访件交办及办理具体信息详见省、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网站专栏,相关链接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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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行动

佛山

高明一工厂废气扰民承诺年底关停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佛山案件反映,佛山市高明鹏益塑胶有限公司存在废气扰民问题。接到案件后,高明区环保执法人员来到该塑胶厂了解情况,发现该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已配套的废气治理措施均有运行,未发现偷排废气情况,但由于该厂对面就是居民区,尽管废气达标排放,也难免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该企业的情况,早在2016年,高明区政府便制定了该厂的关停搬迁计划。2018年初,高明区政府结合片区产业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明确该公司于2018年底前关停搬迁。公司老板经过对产业前景、搬迁投入、群众诉求等因素通盘考虑,决定不再搬迁,而是就地关停,并承诺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厂关停工作。对此,高明区规划部门牵头制定了关停工作实施方案,对该公司年底前关停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部门分工及时间节点。在关停工作完成前,高明区环保部门将加大对厂的监管力度,引导企业逐步降低产能,减少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下一步,高明区将按照实施方案,明确落实各项进度,并及时发布该企业关停进展的信息,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该公司的整体关停工作。

潮州

凤新街道查处一塑料制品厂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潮州案件反映,位于潮州市永安路(星河城小区)后面一塑料制品厂生产期间排出了大量异味、臭气冲天。接办后,凤新街道联合陈桥村委进行走访调查。经现场调查,产生异味的塑料制品厂为位于永安路中段十七米的潮州市开发区继诚塑料五金厂,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停产整改,办理有关证照和环保手续之后才能恢复生产,并签订限期整改通知书。7月13日上午,当地街道联合陈桥村委配合市环保局、区建设局对该工厂开展复查,发现该工厂没有停产,还在正常生产,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工厂负责人立即停产,并对负责人进行调查笔录,同时函请湘桥供电局协助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当天下午,街道联合陈桥村委配合市环保局、区建设局和湘桥供电局对继诚塑料五金厂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并要求工厂负责人办妥环保手续和安装环保装置并检测合格之后才可恢复生产。

肇庆

广宁县多次协调解决饮食油烟问题

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称,广宁县南街镇城东清华园小区周边的餐饮店将未净化的饮食油烟直接排向下水道,导致油烟顺着下水道直接进入住户家。经查实,该投诉地点为城东清华园小区2幢,该小区属于住宅底商型楼盘,首层设有6卡铺位进行商业用途。其中,共有餐饮店4家,分别为广宁县南街镇北海扎啤美食城、广宁县南街镇董生餐厅、广宁县南街镇烤心思甜品点、广宁县南街镇丰泽食家。收到转交案件后,广宁县包案专责组到现场,查实上述3家餐厅的厨房已安装抽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但因与城东清华园业主达成不了一致意见,无法加装高空排放烟道,导致厨房油烟经处理后仍通过管道接入下水道。6月30日,专责组到现场进行调解,建议3家餐饮店餐厨油烟管道进行接驳并入现有的专用烟道,让4家餐饮店共同使用烟道,对此,城东清华园业主不同意。后经数次调解,方拟定好整改方案:在2幢东侧(2幢02户型)外墙中间另外加装一条专用烟囱,3家餐饮店的油烟经净化后通过这条专用烟囱统一排放。该整改方案已获得城东清华园2幢三分之二的业主(城东清华园2幢共有32户,即已有21户人同意)和涉事餐饮店主的同意,并通过县住建局的审批。城东清华园物业负责公司将安排有资质的施工队进场施工,预计在8月20号前完工。

江门

新会一玻璃厂扩建生产未报批被罚款20万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江门交办案件反映,位于新会区冈州大道东的江门市俊发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经暗渠偷排工业污水等。收到交办案件后,当地迅速组织调查处理,经查,该单位配套建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硅酮胶等危险废物仅贮存于汽修车间内,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此外,该单位的钢化玻璃加工项目已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并通过了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年加工量由环保验收文件所批准的5000平方米增加至80万平方米,同时增加了多台生产设备并已投入生产使用,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针对该单位在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情况下扩建生产线、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违法行为,新会区环保局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拟分别罚款20万元、2万元,合共22万元,并责令其停止扩建生产线的使用,并限期对危险废物贮存问题进行整改。

中山

三角镇水源保护区内5家养猪场已清拆完毕

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称,中山市三角镇新涌口水闸东北方向有一大片养殖场,靠近新涌口水厂,担心养殖污染水源问题。据悉,自2017年3月起,三角城管分局已与水源保护区内5户违法养猪场主沟通并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殖场主自行拆除违建猪场,但当事人始终逃避执法人员的约谈。今年6月22日,该镇组织城管、农业等部门,对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进行了清拆。据了解,截至13日,原来的违法养猪场已经清拆完毕,拆除后的棚舍、木架等仍有部分摆放在现场。位于该水源保护区外的违法养猪场,当天也正在清拆中。现场工作人员调来钩机,冒雨作业,将已经清空的猪场推倒。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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