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来源:南都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7-20 08:50

7月19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出“综改十条”,对持续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致力于打造“顶天立地”的广东医疗卫生大格局。《行动方案》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高水平医院建设、医联体建设、财政投入、医疗保障、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药品耗材采购、互联网+医疗健康、综合监管十大机制方面,确定了32项改革任务。

全省公立医院年底前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从去年7月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药品都按进货价卖。继取消药品加成后,耗材加成也将取消。《行动方案》表示,2018年底前,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前期,珠海、中山、东莞、佛山、河源等5个地级市,已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或分步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

《行动方案》也强调,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要严格执行当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于2018年8月底前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公立医院有序运行。

为确保在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要求各地在2018年至2019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医服务项目价格不受调价总量限制,落实对儿科等倾斜支持政策。

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行动方案》提出,要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卫生计生委表示,截至目前,广东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上线医疗机构696家、累计结算132万人次、结算金额315亿元。目前广东正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上线医疗机构800家,定点医疗机构数位居全国第一,直接结算5.3万人次、结算金额12.4亿元,均位居全国第三,有效减轻了群众垫资和跑腿负担。

该委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和有关规则,推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有需求的一级医疗机构接入系统,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行动方案》提到,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要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实施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薪酬水平根据主管部门对其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要与本院职工人均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严禁与所在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此外,允许公立医院按照保基本、强激励原则,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结合行业和单位特点,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设置加班补助、值班补助、科研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鼓励公立医院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采用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分配方式,并在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单列核定。据悉,目前,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市已成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专项试点市。

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0个

据悉,广东将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所谓按病种分值付费,是指按照不同疾病所发生的不同医疗费用之间的比例关系,给每一住院病种确定相应分值,体现医疗耗费成本高低和多少情况,根据月出院病种构成情况及每一病种出院人次计算总分值,向医疗机构付费的方式。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0个。同时,率先提出要重点提高创新技术的病种分值标准,将日间手术和符合条件的门诊术前检查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相同支付标准,支持创新技术发展和中医治疗。

方案还指出将建设广东“健康云”。到2020年,建成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专网,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全覆盖,确保公立医院全部接入,逐步扩大民营医疗机构接入范围,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联网上云、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明确要求今年要在广州、深圳、珠海、茂名、中山、江门等市积极探索医保移动支付新模式,为参保人提供预约挂号、就诊结算等快捷服务。

鼓励公立医院“托管”民营医院

《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逐步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省卫计委表示,其核心是搞活用人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员流动机制。

在推进医院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上,省卫计委表示,广东已将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下放到医学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和部分省属医院。《行动方案》也鼓励公立医院以“托管”等形式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允许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合作办医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国际医疗健康中心,鼓励“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率先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医项目。

年底前每个市至少选一个县试点“罗湖模式”

《行动方案》将深圳罗湖探索出来的试点经验上升为省级层面的政策,要求2018年底前,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以“强基层、促健康”为医联体运营核心目标,以医保基金总额预付为主要利益导向机制,以家庭医生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经验。


编辑: 智韬
数字报

广东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南都  作者:  2018-07-20

7月19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出“综改十条”,对持续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致力于打造“顶天立地”的广东医疗卫生大格局。《行动方案》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高水平医院建设、医联体建设、财政投入、医疗保障、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药品耗材采购、互联网+医疗健康、综合监管十大机制方面,确定了32项改革任务。

全省公立医院年底前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从去年7月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药品都按进货价卖。继取消药品加成后,耗材加成也将取消。《行动方案》表示,2018年底前,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前期,珠海、中山、东莞、佛山、河源等5个地级市,已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或分步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

《行动方案》也强调,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要严格执行当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于2018年8月底前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公立医院有序运行。

为确保在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要求各地在2018年至2019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医服务项目价格不受调价总量限制,落实对儿科等倾斜支持政策。

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行动方案》提出,要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卫生计生委表示,截至目前,广东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上线医疗机构696家、累计结算132万人次、结算金额315亿元。目前广东正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上线医疗机构800家,定点医疗机构数位居全国第一,直接结算5.3万人次、结算金额12.4亿元,均位居全国第三,有效减轻了群众垫资和跑腿负担。

该委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和有关规则,推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有需求的一级医疗机构接入系统,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行动方案》提到,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要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实施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薪酬水平根据主管部门对其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要与本院职工人均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严禁与所在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此外,允许公立医院按照保基本、强激励原则,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结合行业和单位特点,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设置加班补助、值班补助、科研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鼓励公立医院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采用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分配方式,并在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单列核定。据悉,目前,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市已成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专项试点市。

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0个

据悉,广东将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所谓按病种分值付费,是指按照不同疾病所发生的不同医疗费用之间的比例关系,给每一住院病种确定相应分值,体现医疗耗费成本高低和多少情况,根据月出院病种构成情况及每一病种出院人次计算总分值,向医疗机构付费的方式。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0个。同时,率先提出要重点提高创新技术的病种分值标准,将日间手术和符合条件的门诊术前检查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相同支付标准,支持创新技术发展和中医治疗。

方案还指出将建设广东“健康云”。到2020年,建成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专网,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全覆盖,确保公立医院全部接入,逐步扩大民营医疗机构接入范围,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联网上云、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明确要求今年要在广州、深圳、珠海、茂名、中山、江门等市积极探索医保移动支付新模式,为参保人提供预约挂号、就诊结算等快捷服务。

鼓励公立医院“托管”民营医院

《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逐步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省卫计委表示,其核心是搞活用人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员流动机制。

在推进医院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上,省卫计委表示,广东已将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下放到医学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和部分省属医院。《行动方案》也鼓励公立医院以“托管”等形式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允许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合作办医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国际医疗健康中心,鼓励“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率先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医项目。

年底前每个市至少选一个县试点“罗湖模式”

《行动方案》将深圳罗湖探索出来的试点经验上升为省级层面的政策,要求2018年底前,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以“强基层、促健康”为医联体运营核心目标,以医保基金总额预付为主要利益导向机制,以家庭医生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经验。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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