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阳台疯狂虐狗 狗多处骨折命垂危

来源:金羊网 作者:宋昀潇 发表时间:2018-07-30 22:34

宠物犬受虐待怎么办?

热心人士解救遇麻烦 犬只属于公民私有财产无人可强制带离


视频截图

文/图 金羊网记者 宋昀潇 实习生 程梦柳 李嘉慧

白衣男子脚踢、猛踹,白色的银狐犬发出几近凄厉吠叫,近日,一则男子在阳台打狗的视频在各大社交媒体曝光,引起热议。如今该银狐犬已在宠物医院紧急抢救,白衣男子也被迫搬离,其朋友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事发当天仅因为心情不好,希望大家能给他多些理解。”

狗主自家阳台疯狂打狗 只因犬只随处大便

与狗主人同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历德雅舍小区的乐先生亲历了整件事的经过发酵,据他回忆7月27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有业主在小区的狗主微信群里上传了一则长达十几分钟的视频。视频中,一男子在阳台上持硬物暴打一只银狐犬,还不时对其拳打脚踢,该狗发出凄厉惨叫,在地上动弹不得,该男子还疑似用碗舀水,浇到它头上。乐先生当即上门找主人了解情况。该狗主为一高大壮汉,隔着门缝对乐先生说,“狗没死”、“我就是这么跟狗玩,这么训狗的”。后来陆续有业主上门劝阻,但狗主陈先生态度比较抗拒。

但由于担心该犬状况,乐先生联系了“宠回家”,下午六点左右,义工、物管和几名业主一同上门与狗主交涉。看到义工正在拍摄,狗主陈先生欲出来打人,情绪十分激动。狗主陈先生表示,该犬在他床上大便,被训后咬伤了他的手,他才在阳台上“训狗”。狗主的邻居夫妇也向记者证实,在现场看到狗主手上有牙印。宠回家工作人员北极也在现场,他向记者转述称,狗主承认打狗,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常的”,“没有违法”,“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北极等人希望探视狗只情况,将其带走治疗,但狗主强烈反对。

最后,为了能尽快将狗去医院进行检查救治,狗主邻居出面担保,说服狗主陈先生允许众人将狗带去检查,如情况不严重则当天送回。在承诺全部费用不需狗主承担后,狗主陈先生允许了北极等人将狗带走。

犬只全身多处骨折 内脏出血生命垂危

当晚12点左右,北极等人将已口角流血的银狐犬送至德政北路的严国平动物医院。经检查发现,这是一只两至三岁左右的母狗,右前腿骨折,下颌断裂,腰椎骨裂,肋骨骨折,无法行走。除此之外,前后腿还有陈旧性骨折,说明此前也曾遭受外力打击。脾、肝、肾、胰出血破裂,全身软组织损伤,超正常值400倍,呼吸心跳停了几次,医生当即下了病危通知书。29日下午2点左右,记者在动物医院实地探访,看见该犬趴在尿垫上,精神不振,但意识尚算清醒,对呼唤其名字有反应。乐先生告诉记者,该犬病情反复,尚未脱离危险,正在发烧,只能吃流食,存活几率只有40%-50%。为祈祷该犬度过危险,已给它重新取名为“Lucky”,医疗费用由“宠回家”暂为垫付,目前已花费7000余元。

被虐的银狐犬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据介绍,狗主陈先生在狗被带走治疗后曾来到动物医院门口,但没有进来探望。乐先生告诉记者,狗主的友人林先生作为其代表,已经来和他们沟通过。在林先生劝说下,狗主初步同意放弃对该犬所有权,由于该犬曾经登记过,近日内将会有律师介入,签署转让协议。

被虐的银狐犬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北极与狗主邻居告诉记者,狗主陈先生是今年二三月份搬来,起初家中似乎还有一条小泰迪,是狗主和女友一起所养,但后来再也没有看到,只剩一条银狐犬,近期狗主女友父亲重病住进ICU,女友因为照顾父亲,不常过来,银狐犬失去依托,开始有点不听话。之前银狐犬也曾被打过骨折,但都会送往宠物医院治疗。

狗主人已被房东劝离 虐狗行为难执法

在宠物组织和邻居与狗主交涉过程中,因狗主不肯交出银狐犬,宠回家工作人员北极随后报警求助,天河区棠下派出所的辅警最先来到现场,随后派出所增派了两名民警与物管共同进入狗主家中,查明狗主有依法办理狗牌,该犬登记名为“狗肉”,属于合法养狗。现场警方向北极等人表示难以执法,“一来警方并不清楚对于虐狗行为应该如何具体处罚,只能先进行口头警告,下次再另做处理。二来派出所并不确定自己是否是执法主体,执法权可能在公安、工商、也可能在城管部门。”北极告诉记者,由于不能强制将犬只带离,最后只能由邻居出面劝服。

7月30日记者来到了位于中山大道西历德雅舍小区狗主陈先生的家。敲门后,打开门的是陈先生的朋友林先生。据了解,两人在小区附近遛狗认识,林先生从7月28日起暂时替朋友住在这里。他表示,陈先生平时和狗狗感情很好,事发当天仅仅因为心情不好,狗狗又“搞搞震”在床上排便,被教训后又咬伤主人,才发生了“打狗事件”。

“他平时是一个挺好的人,很友好,我们也会定期与其他遛狗朋友一起聚餐。”林先生告诉记者,狗主曾多次表示,希望大家能给他多些理解,不要因为这件事一直刺激他。“人都会犯错,我们不要一味地指责,要给机会改正错误。”

事发狗主所住居民楼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恰逢物业广州市绿化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与林先生商讨“解约合同协议书”一事。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受房东委托希望与狗主解除租约,“由于这件事遭到小区居民投诉,现发放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和整改书给陈先生,需要他本人签字。”

养犬条例界定模糊 呼吁法条完善防虐狗

在北极等爱狗人士看来,对于虐狗行为,广州是全国城市中唯一“有法可依”,明确将“不得虐待犬只”写进养犬管理条例里的。2009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3条明文规定:“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廖建勋告诉记者,《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有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虐待犬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因此,对于虐待犬只的行为,公安机关是可以依法没收犬只的。但廖律师也提到,该条例并不能直接处罚狗主本人,条例不够完善。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则告诉记者,养犬条例中的“没收”是模糊的概念,公安介入虐狗行为的权力是有限的。朱律师说,《养犬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条例,不能制定拘留权,因此是不能处罚狗主的。至于“没收犬只”,犬只属于公民私有财产,除非有狂犬病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否则公安是无权带走的。所谓“没收”,朱律师认为只能是暂时性的保管行为。朱律师表示,动物保护立法在我国是难题,目前陷入了困境,法律整体比较模糊。

动物救助组织“宠回家”义工北极也表示希望能尽快完善立法,减少虐待动物事件。北极告诉记者,在“虐狗”问题上,有时确实难以界定“虐打”和“训狗”的界限,但如果狗主因为心理问题而暴力殴打犬只,希望政府能提供心理辅导,或允许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团队介入,为狗主提供心理建设。


编辑: 智韬
数字报

广州一男子阳台疯狂虐狗 狗多处骨折命垂危

金羊网  作者:宋昀潇  2018-07-30

宠物犬受虐待怎么办?

热心人士解救遇麻烦 犬只属于公民私有财产无人可强制带离


视频截图

文/图 金羊网记者 宋昀潇 实习生 程梦柳 李嘉慧

白衣男子脚踢、猛踹,白色的银狐犬发出几近凄厉吠叫,近日,一则男子在阳台打狗的视频在各大社交媒体曝光,引起热议。如今该银狐犬已在宠物医院紧急抢救,白衣男子也被迫搬离,其朋友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事发当天仅因为心情不好,希望大家能给他多些理解。”

狗主自家阳台疯狂打狗 只因犬只随处大便

与狗主人同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历德雅舍小区的乐先生亲历了整件事的经过发酵,据他回忆7月27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有业主在小区的狗主微信群里上传了一则长达十几分钟的视频。视频中,一男子在阳台上持硬物暴打一只银狐犬,还不时对其拳打脚踢,该狗发出凄厉惨叫,在地上动弹不得,该男子还疑似用碗舀水,浇到它头上。乐先生当即上门找主人了解情况。该狗主为一高大壮汉,隔着门缝对乐先生说,“狗没死”、“我就是这么跟狗玩,这么训狗的”。后来陆续有业主上门劝阻,但狗主陈先生态度比较抗拒。

但由于担心该犬状况,乐先生联系了“宠回家”,下午六点左右,义工、物管和几名业主一同上门与狗主交涉。看到义工正在拍摄,狗主陈先生欲出来打人,情绪十分激动。狗主陈先生表示,该犬在他床上大便,被训后咬伤了他的手,他才在阳台上“训狗”。狗主的邻居夫妇也向记者证实,在现场看到狗主手上有牙印。宠回家工作人员北极也在现场,他向记者转述称,狗主承认打狗,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常的”,“没有违法”,“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北极等人希望探视狗只情况,将其带走治疗,但狗主强烈反对。

最后,为了能尽快将狗去医院进行检查救治,狗主邻居出面担保,说服狗主陈先生允许众人将狗带去检查,如情况不严重则当天送回。在承诺全部费用不需狗主承担后,狗主陈先生允许了北极等人将狗带走。

犬只全身多处骨折 内脏出血生命垂危

当晚12点左右,北极等人将已口角流血的银狐犬送至德政北路的严国平动物医院。经检查发现,这是一只两至三岁左右的母狗,右前腿骨折,下颌断裂,腰椎骨裂,肋骨骨折,无法行走。除此之外,前后腿还有陈旧性骨折,说明此前也曾遭受外力打击。脾、肝、肾、胰出血破裂,全身软组织损伤,超正常值400倍,呼吸心跳停了几次,医生当即下了病危通知书。29日下午2点左右,记者在动物医院实地探访,看见该犬趴在尿垫上,精神不振,但意识尚算清醒,对呼唤其名字有反应。乐先生告诉记者,该犬病情反复,尚未脱离危险,正在发烧,只能吃流食,存活几率只有40%-50%。为祈祷该犬度过危险,已给它重新取名为“Lucky”,医疗费用由“宠回家”暂为垫付,目前已花费7000余元。

被虐的银狐犬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据介绍,狗主陈先生在狗被带走治疗后曾来到动物医院门口,但没有进来探望。乐先生告诉记者,狗主的友人林先生作为其代表,已经来和他们沟通过。在林先生劝说下,狗主初步同意放弃对该犬所有权,由于该犬曾经登记过,近日内将会有律师介入,签署转让协议。

被虐的银狐犬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北极与狗主邻居告诉记者,狗主陈先生是今年二三月份搬来,起初家中似乎还有一条小泰迪,是狗主和女友一起所养,但后来再也没有看到,只剩一条银狐犬,近期狗主女友父亲重病住进ICU,女友因为照顾父亲,不常过来,银狐犬失去依托,开始有点不听话。之前银狐犬也曾被打过骨折,但都会送往宠物医院治疗。

狗主人已被房东劝离 虐狗行为难执法

在宠物组织和邻居与狗主交涉过程中,因狗主不肯交出银狐犬,宠回家工作人员北极随后报警求助,天河区棠下派出所的辅警最先来到现场,随后派出所增派了两名民警与物管共同进入狗主家中,查明狗主有依法办理狗牌,该犬登记名为“狗肉”,属于合法养狗。现场警方向北极等人表示难以执法,“一来警方并不清楚对于虐狗行为应该如何具体处罚,只能先进行口头警告,下次再另做处理。二来派出所并不确定自己是否是执法主体,执法权可能在公安、工商、也可能在城管部门。”北极告诉记者,由于不能强制将犬只带离,最后只能由邻居出面劝服。

7月30日记者来到了位于中山大道西历德雅舍小区狗主陈先生的家。敲门后,打开门的是陈先生的朋友林先生。据了解,两人在小区附近遛狗认识,林先生从7月28日起暂时替朋友住在这里。他表示,陈先生平时和狗狗感情很好,事发当天仅仅因为心情不好,狗狗又“搞搞震”在床上排便,被教训后又咬伤主人,才发生了“打狗事件”。

“他平时是一个挺好的人,很友好,我们也会定期与其他遛狗朋友一起聚餐。”林先生告诉记者,狗主曾多次表示,希望大家能给他多些理解,不要因为这件事一直刺激他。“人都会犯错,我们不要一味地指责,要给机会改正错误。”

事发狗主所住居民楼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恰逢物业广州市绿化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与林先生商讨“解约合同协议书”一事。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受房东委托希望与狗主解除租约,“由于这件事遭到小区居民投诉,现发放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和整改书给陈先生,需要他本人签字。”

养犬条例界定模糊 呼吁法条完善防虐狗

在北极等爱狗人士看来,对于虐狗行为,广州是全国城市中唯一“有法可依”,明确将“不得虐待犬只”写进养犬管理条例里的。2009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3条明文规定:“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廖建勋告诉记者,《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有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虐待犬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因此,对于虐待犬只的行为,公安机关是可以依法没收犬只的。但廖律师也提到,该条例并不能直接处罚狗主本人,条例不够完善。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则告诉记者,养犬条例中的“没收”是模糊的概念,公安介入虐狗行为的权力是有限的。朱律师说,《养犬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条例,不能制定拘留权,因此是不能处罚狗主的。至于“没收犬只”,犬只属于公民私有财产,除非有狂犬病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否则公安是无权带走的。所谓“没收”,朱律师认为只能是暂时性的保管行为。朱律师表示,动物保护立法在我国是难题,目前陷入了困境,法律整体比较模糊。

动物救助组织“宠回家”义工北极也表示希望能尽快完善立法,减少虐待动物事件。北极告诉记者,在“虐狗”问题上,有时确实难以界定“虐打”和“训狗”的界限,但如果狗主因为心理问题而暴力殴打犬只,希望政府能提供心理辅导,或允许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团队介入,为狗主提供心理建设。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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