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租赁补贴或更高 公租房租金或更低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王彤 发表时间:2018-08-01 08:49

《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快报见习记者王彤 通讯员穗建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实施3年,到今年底将到期。新快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住建委了解到,市住房保障办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该意见稿于7月31日至8月12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广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分为发放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两种。新快报记者发现,根据意见稿,申请纳入广州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系统的门槛更低了,房租补贴更高了,公租房租金更低了。市住建委预测说,目前已实施公租房保障的家庭有6万户左右,预测未来3年户籍家庭新增需求约3万户。

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系统准入门槛降低

根据意见稿,申请纳入广州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系统的,需符合户籍、家庭可支配收入、资产净值额、有无自主产权房、是否已享受其他购房租房优惠政策等几个条件。意见稿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家庭可支配收入总限额、申请人家庭资产净值限额均已上调。

现行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系统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准入限额为29434元/年/户(3人),意见稿中调整为33300元(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三口之家的家庭资产净值不能超过52万元。

广州每户月均租房补贴额或增长28%

目前,广州市的住房租赁补贴根据以下公式计算: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

根据意见稿,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四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广州月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户上升至970元/户,增幅约28%。

新快报记者算了笔账,如果一个天河区户籍的三口之家,无房特困,租了一套45平方米的房子,那么根据意见稿,这个家庭每月能拿到租赁补贴2106元,比之前多了497.25元。

租金缴交比例下调 还提出“15%封顶”

根据意见稿,市民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更少了。

目前,租金按如下公式计算:租金=租住面积×单位面积的租金×缴交系数。现在,缴交比例整体下调了,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的20%至70%缴交调整为按10%至60%缴交。

假如一个家庭承租了70平方米的公租房,该项目租金标准为12元/月·平方米,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560元,按照2015年的46号文,租金缴交系数为0.7,需缴交月租金588元;调整后,缴交系数调整为0.6,月租金仅504元,少交了84元。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该家庭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0元,一个月就需要缴纳504元,每月租房压力大。而广州一些公租房早期设计的建筑面积较大,会导致租住此类房屋的家庭开销紧张。针对此情况,意见稿提出了“15%封顶”原则,即每月的房租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5%,则按照月可支配收入的15%缴纳。

按照“15%封顶”原则,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2880元,其每月需缴纳的房租仅为432元,比根据租住面积进行分档计租的方式又少了72元。

退出保障

将按家庭收入分类计租金

根据意见稿,不再符合《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家庭,在现行6个月过渡期的基础上,过渡期满后,按收入情况分类处置,并下调超标租金:家庭可支配收入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自由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出3倍或住房不再困难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编辑: 智韬
数字报

广州住房租赁补贴或更高 公租房租金或更低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王彤  2018-08-0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快报见习记者王彤 通讯员穗建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实施3年,到今年底将到期。新快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住建委了解到,市住房保障办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该意见稿于7月31日至8月12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广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分为发放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两种。新快报记者发现,根据意见稿,申请纳入广州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系统的门槛更低了,房租补贴更高了,公租房租金更低了。市住建委预测说,目前已实施公租房保障的家庭有6万户左右,预测未来3年户籍家庭新增需求约3万户。

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系统准入门槛降低

根据意见稿,申请纳入广州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系统的,需符合户籍、家庭可支配收入、资产净值额、有无自主产权房、是否已享受其他购房租房优惠政策等几个条件。意见稿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家庭可支配收入总限额、申请人家庭资产净值限额均已上调。

现行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系统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准入限额为29434元/年/户(3人),意见稿中调整为33300元(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三口之家的家庭资产净值不能超过52万元。

广州每户月均租房补贴额或增长28%

目前,广州市的住房租赁补贴根据以下公式计算: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

根据意见稿,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四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广州月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户上升至970元/户,增幅约28%。

新快报记者算了笔账,如果一个天河区户籍的三口之家,无房特困,租了一套45平方米的房子,那么根据意见稿,这个家庭每月能拿到租赁补贴2106元,比之前多了497.25元。

租金缴交比例下调 还提出“15%封顶”

根据意见稿,市民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更少了。

目前,租金按如下公式计算:租金=租住面积×单位面积的租金×缴交系数。现在,缴交比例整体下调了,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的20%至70%缴交调整为按10%至60%缴交。

假如一个家庭承租了70平方米的公租房,该项目租金标准为12元/月·平方米,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560元,按照2015年的46号文,租金缴交系数为0.7,需缴交月租金588元;调整后,缴交系数调整为0.6,月租金仅504元,少交了84元。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该家庭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0元,一个月就需要缴纳504元,每月租房压力大。而广州一些公租房早期设计的建筑面积较大,会导致租住此类房屋的家庭开销紧张。针对此情况,意见稿提出了“15%封顶”原则,即每月的房租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5%,则按照月可支配收入的15%缴纳。

按照“15%封顶”原则,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2880元,其每月需缴纳的房租仅为432元,比根据租住面积进行分档计租的方式又少了72元。

退出保障

将按家庭收入分类计租金

根据意见稿,不再符合《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家庭,在现行6个月过渡期的基础上,过渡期满后,按收入情况分类处置,并下调超标租金:家庭可支配收入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自由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出3倍或住房不再困难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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