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行341.9亿元大湾区专项债 投向5地市67个土储项目
广东发行粤港澳大湾区专项债和全国首只水资源专项债
8月16日,经财政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财政厅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中心,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以下简称: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和水资源专项债券。据了解,这是专项债券发行试点以来,全国首次发行区域融合发展领域、水资源领域专项债券。
大湾区债券成为广东省政府单只规模最大债券
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发行额341.9亿元,期限为5年,中标利率为3.71%。债券契合市场热点,承销机构认购踊跃。
省财政厅介绍,本次粤港澳大湾区债券的成功发行意义重大,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显著。
一是债券主动对接国家顶层战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财政金融资源与大湾区建设的精准对接,为便利境内外投资者特别是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大湾区建设、共享发展成果发挥了示范效应;
二是粤港澳大湾区债券作为全国首只集合多个地市发行的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债碎片化问题,单只规模高达341.9亿元,是广东省政府单只规模最大债券,也是地方债单只规模最大债券之一,将有利于提高地方债的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
三是债券对应的大湾区5个相关地市(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财政经济实力雄厚,发债筹集资金投向67个土储项目,预期收益充裕,质地优良,偿付能力极强。
10亿元水资源专项债投向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
本次水资源专项债券发行额10亿元,期限为10年,中标利率为3.96%。这是全国首只水资源专项债券,是广东省开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项目收益债”的生动实践,也是广东主动谋划、积极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革的重要创新试点。
本次水资源专项债券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持广东最大水利工程——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以项目水费收入作为债务偿还来源,项目周期内的现金流收入稳定充裕,能够完全覆盖还本付息需要,信用评级为最高等级AAA级。
此次广东省政府成功发行水资源专项债券,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质地优良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有效发挥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惠民生、促发展的公益属性,最终惠及千家万户。
记者 严丽梅 通讯员 岳才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