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老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18-08-22 10:30

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55项联合信用惩戒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马伟锋、彭勇、王艳报道:记者从21日召开的广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州市《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即将印发,根据该实施意见,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通告称,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执行联动单位55项联合信用惩戒,限制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及被招录为公务人员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志明介绍,除罚款、拘留外,根据《实施意见》,法院通过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联动单位共享,由包括市发改委、市国规委、市住建委等在内的28家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直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相关业务,包括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资质限制、信用限制等,如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购买或取得房产的网签、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支持等,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还发布《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规定:“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执行联动单位开展的行政惩戒、市场惩戒、行业惩戒、社会惩戒、个人惩戒等55项联合信用惩戒,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市场准入、招投标、项目审批、担任国企高管、金融机构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被招录(聘)为公务人员等”。

通告还规定:“被执行人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等特殊身份的,执行法院还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其失信情况,并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执行法院将向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通报其失信情况,并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编辑: 智韬
数字报

广州拟规定“老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金羊网  作者:董柳  2018-08-22

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55项联合信用惩戒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马伟锋、彭勇、王艳报道:记者从21日召开的广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州市《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即将印发,根据该实施意见,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通告称,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执行联动单位55项联合信用惩戒,限制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及被招录为公务人员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志明介绍,除罚款、拘留外,根据《实施意见》,法院通过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联动单位共享,由包括市发改委、市国规委、市住建委等在内的28家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直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相关业务,包括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资质限制、信用限制等,如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购买或取得房产的网签、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支持等,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还发布《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规定:“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执行联动单位开展的行政惩戒、市场惩戒、行业惩戒、社会惩戒、个人惩戒等55项联合信用惩戒,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市场准入、招投标、项目审批、担任国企高管、金融机构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被招录(聘)为公务人员等”。

通告还规定:“被执行人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等特殊身份的,执行法院还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其失信情况,并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执行法院将向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通报其失信情况,并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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