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0月10日在广州召开。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李希同志就《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向全会作了说明,就机构改革工作作了专题讲话。
全会认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我省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中央已经批复同意《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原则同意《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后,共设置省级党政机构59个,其中,省委机构17个、省政府机构42个。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部署,齐心协力落实好我省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要求,具体落实到研究谋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的全过程,牢牢把握推进我省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我省深化机构改革的实践要求,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广东体制机制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全会提出,要遵循中央顶层设计,找准着力点突破口,全面落实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广东特点的机构职能体系。着力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全覆盖,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确保“两个坚决维护”更加落实到位。着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牢牢把握机构职能基本对应的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合理界定部门职责关系,确保权责一致、运转顺畅;精干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处理好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和专业细分的关系,划入的职能和机构与现有职能和机构统筹规划、科学设计,确保内部优化、深度整合。着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推动各类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理顺市场监管职能,做好放管结合的“加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强市放权,在县级机构设置上更加突出民生,推动乡镇和街道进一步转变职能,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下沉到社区、网格中去,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推进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各类机构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全会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机构编制结构和规模。加强机构管理,决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加强编制管理使用,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加强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全会强调,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改革,是一次机构职能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改革。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握和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压实工作责任,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确保改革蹄疾步稳、高效有序推进,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闻鸡起舞、日夜兼程,坚决完成好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