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租车拒载最高或可罚2000元 司机以交班为由拒载可投诉
■廖木兴/制图
《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
10月30日,《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一审。与今年5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草案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对企业的处罚改为“累计制”,并新增了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相关规定。不变的是,对于拒载的的士司机处罚依旧是500元至2000元。同时,广州市交委明确表明,以交班、维修等为由拒载也是违法违规的,乘客可以投诉。若审议流程顺利,草案有望在明年正式出台。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关键词:价格
每三年对运价进行全面评估
根据草案,市负责价格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合理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以及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要求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明确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条件,并将运价全面评估的周期从此前的“两年”改为“三年”。
“部分驾驶员提出,广州的巡游出租汽车收费标准不够灵活,在市场供大于求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比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低,更具有竞争力;在市场供不应求时,巡游出租汽车较为固定的运价又限制了收入,造成了不合理的竞争。”广州市人大经济委员会建议,应充分发挥价格在调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供求关系中的作用,给予巡游出租车定价一定的弹性空间,并合理增设法定节假日服务费等。
此外,新快报记者发现,草案对司机准入条件亦作了改动。此前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条例相比,把驾驶员准入“门槛”提高了,如将年龄要求规定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把驾龄从现行的“一年”调整为“三年”。
然而,此次草案又将准入“门槛”放宽了,除了具有广州户籍、已在广州办理居住证外,还增加了“已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情形,即允许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但未达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申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对此,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是由于在征求意见时,有不少驾驶员反映办理居住证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草案中进行了调整。
关键词:电召
电召接单后无故违约最高罚1000元
如今,不少人也通过网约车平台打的,这块将如何监管?新快报记者发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草案新增了对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相关规定。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里的“电召”除了传统的打电话叫车外,还包括乘客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提出出租车服务的。
根据草案,对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电召服务需求,驾驶员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服务,因故不能履约的,应当提前告知乘客;电召接客途中应当放置或者显示“电召服务中”标志;乘客未按照约定候车时,应当与乘客联系确认。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规定,司机无论是未按规定放置或显示电召服务标志,还是在接受乘客的电召服务需求后,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服务的,都将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而草案对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经营者亦设置了规定,要求不得向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或者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提供电召服务信息;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车辆一致;按照公平原则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电召信息服务,不得以乘客竞价方式或者变相竞价方式进行客运服务撮合。
违反以上三条规定的平台,将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每宗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每宗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关键词:处罚
司机受罚累计后将对企业开罚
广州市交委提供的数据显示,10月15日至21日,短短一周便一共收到出租车服务质量类投诉380宗:其中拒载114宗,占总数30%;议价70宗,约占18%;绕道94宗,约占24.74%;中途逐客27宗,占7.11%;服务态度差等其他类投诉75宗,占19.74%。
公众打的体验满意度下降,不仅与司机个人的服务质量有关,更与出租车企业的管理监督挂钩。面对司机不规范的服务行为,此次草案依旧采取“双罚制”,即不仅罚司机个人,同时也罚履行管理责任不力的企业。
不同的是,草案对企业的处罚不再是简单的“处每宗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而采取了更为复杂的“累计制”:“对驾驶员管理不力,本企业驾驶员受相关规定处罚的次数连续两个月累计超过本企业巡游出租汽车总数百分之六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连续六个月累计超过本企业巡游出租汽车总数百分之十八的,责令改正,暂停办理全部车辆更新业务九十天,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市交委表示,并非简单的每一宗违法违规行为都会对企业和司机进行处罚,对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将追究其管理不力的责任,以此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这种“累计制”罚法,企业受罚几率有多大?据统计,今年1-6月,在全市中心六区59家企业中,连续两个月驾驶员累计违章超6%的企业数量并不少:1-2月,共有10家企业违法,占总数的16.95%;2-3月,有9家,占15.25%;3-4月,有16家,占27.12%;4-5月,有21家,占35.59%;5-6月,有15家,占25.42%。
关键词:拒载
司机拒载等情节严重的 企业可解约
根据上述数据,出租车服务质量投诉中最多的便是拒载,占比三成。对这一方面的处理,此次草案增加了企业的主动性,规定驾驶员有不按照合理线路或者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不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乘客收费、未经乘客同意加载他人、拒载或者中途终止载客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应当予以教育、整改;情节严重的,企业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不变的是,除了草案规定的可以拒载的情形外,司机拒载将责令改正,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司机在一个自然年内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三次以上,将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
面对拒载司机,乘客投诉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正确打开方式”?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遇出租车司机拒载、议价、绕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乘客可通过12345热线、微信等渠道进行投诉,“乘客只需提供当事车辆的基本信息,提供拒载的地点、时间、经过,我们将通过车载GPS系统以及录音录像设备进行核实,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草案,巡游出租车应配置具备驾驶员从业资格信息显示、电子支付、卫星定位、调度管理、电召、视频监控、录音、应急报警、服务评价等功能的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出现故障时而未暂停运营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不少乘客反映,司机拒载常用“交班”这一理由,如此是否还可投诉?对此,市交委明确回应,巡游出租车一个特点就是招手即停,以交班、维修等为理由的拒载行为也是违法违规的。“驾驶员在交班、维修途中,应该挂上暂停服务的牌子,出租车停下来问乘客目的地,以交班、维修等理由拒载都是不行的,乘客都可以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