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票加速包、酒店或汽车票优惠券等“优惠服务”被默认勾选,支付价格莫名比票价高……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消费者网购火车票时发现,部分火车票网购平台暗藏消费陷阱,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花了冤枉钱。对此,消费者协会有关专家表示,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隐蔽的“捆绑搭售”属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应积极依法维权。
部分消费者花冤枉钱
家住新疆乌鲁木齐的甘先生最近用手机APP“高铁管家”购买火车票时发现,从乌鲁木齐至酒泉的票价原本是342.5元,但他在提交订单时却实际支付了362.5元,甘先生仔细查看后发现,在购票时系统默认选择了“黄金版,最高保额80.5万”的保险套餐,“没有任何提示,就被多收了钱。”甘先生无奈地说,由于着急买票,类似的“捆绑搭售”令人防不胜防。
如今,网上购票、手机支付等快捷服务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在便捷购票服务的背后,一些商家却打起了歪主意,利用技术手段玩起各种购票“默认搭售”,消费陷阱层出不穷。
记者体验手机APP“高铁管家”时发现,在购票同时默认购买了一份保险套餐,点击更换套餐类型后,该第三方购票软件搭售的交通险分别为20元、10元、5元三个选项,并在套餐下方标有相应的“出票优先值”,而在“不购买套餐”选项下方则标有“出票较慢,有时排队”字样。
“不仅‘捆绑销售’,退票时还不能退这些费用。”今年9月,董先生使用该第三方购票软件购买了郑州到成都的火车票,该平台收取了“搭售”服务的费用,但在退票时却发现这些“搭售”服务的费用无法退回,“虽然只有几十块,但这钱花得真冤枉。”董先生投诉时说。
无独有偶,今年6月,学生邱政渊在某手机APP上通过抢票服务购买从郴州到长沙的高铁票,在没有订购“加速包”的情况下,被自动扣款选购“加速包”的40元,而选择取消时发现无法退还被扣的40元,随后他向投诉平台求助。
尽量选择在12306上购票
“此类‘捆绑搭售’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维权公益律师张宏雷说。“在消费者知情并征得其同意的前提下,商家提供附加服务本是便民之举。”张宏雷说,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张宏雷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同时明确,违反上述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面对花样繁多的“搭售陷阱”,消费者该如何有效防范?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耿春光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选择12306网站或12306手机客户端购票,或者选择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平台,确认支付订单前应再三核对查看相关购票及服务信息。
耿春光表示,发生类似的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应积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以及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