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社局进一步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金羊网讯 记者周聪、通讯员穗人社宣报道:近日,广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详见1月3日本报A4版报道),提出九条政策措施。记者3日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实施意见》的出台预计在2019年可减负89.98亿元,其中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费率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减负约69.98亿元。
33亿多元支持就业创业
《实施意见》围绕降低企业成本、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服务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重点群体特定群体就业等方面,提出九条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政策措施,预计在2019年可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减负89.98亿元,其中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费率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减负约69.98亿元,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为用人单位减负约3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用人单位减负约17亿元。
同时,今年广州预安排了33.82亿元用于支持就业创业和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其中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支出约16.6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约15.79亿元,就业补助资金新增项目和原有项目提标扩面共约1.41亿元。
补贴范围扩大标准提高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实施意见》与广州市以往政策对比,覆盖面更广、标准更高、服务措施更精细、促进就业的力度更大。特别是有多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扩大了对象范围,如将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返乡创业的创业者(经营主体)纳入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范围,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大到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有二十多项就业创业补贴为新增项目或提高补贴标准,如新增10万元的建设乡村创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助,将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1万元,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等。
通过实施上述政策措施,广州不断加大促进就业的工作力度,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拓宽各类群体就业渠道,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四个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1 稳定企业预期,稳固企业信心
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保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不变,阶段性降低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残保金按2017年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同时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
2 加大服务力度,多渠道培育就业增长点
研究制定特殊人才和特殊艰苦行业从业人员入户政策和计划,加大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单位紧缺人才入户计划。建立重点用工企业全程服务机制。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加大社保补贴扶持力度,鼓励吸纳扶贫对象就业。
3 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从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担保基金,加大创业融资和补助支持力度。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加强面向到乡村创业人员和面向穗港澳创业者的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4 促进重点群体特定群体就业
提高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标准,在高校建立就业创业服务站。提高紧缺急需工种培训补贴标准,扩大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对象范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现代学徒制。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支持新业态灵活就业,强化失业保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