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全国首个在线庭审规定
参与人须文明着装,庭审中禁随意走动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段莉琼报道:10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在线庭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在线庭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庭审原则上采取在线视频方式进行。诉讼参与人应当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参加庭审。
根据《规定》,诉讼参与人不得在下列场所参加庭审: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庭审音视频效果的场所;有损庭审严肃性的场所。
另外,诉讼参与人应当在庭审前三日内登录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按照指引进行庭前测试,确保参加庭审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测试后,当事人应按照诉讼平台的指引,填写测试表格。诉讼参与人应当确保庭审环境与测试通过后的庭前测试环境一致,应当在庭审前十五分钟登录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进入庭审。
《规定》明确:庭审活动开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时,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当起立。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应当确保头面部完全显示在视频画面的合理区域。
根据《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非履行职务的出庭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文明着装。
此外,诉讼参与人在庭审活动中,应当保持通讯设备静音或关闭,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举止得体,坐姿端正,不得实施下列行为:鼓掌、喧哗、随意站立或走动;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故意脱离视频画面;录音录像;使用微信、微博等传播庭审活动;其他妨害庭审秩序的行为。
《规定》明确: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许可,不得打断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
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应当全程保持现场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庭审视频画面。
根据《规定》,诉讼参与人在庭审过程中因技术、网络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退出庭审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宣布休庭,可给予其合理时间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庭审。
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庭审的,视为“拒不到庭”,庭审中擅自退出的,视为“中途退庭”。
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