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梁怿韬报道:春节假期一结束,广州不少出租车司机就收到风声:出租车行业需退回2015年和2016年度多发的燃油补助资金。14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部门获悉,燃油补助采取先发放后清算原则分配,故会有“多退少补”的情况,相关部门将会向行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不少司机收到两局通知
“已经领到的燃油补助,现在要我退回去。”13日晚,出租车司机冼师傅(化名)通过微信分享了两则分别由广州市财政局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通知。据冼师傅介绍,不少出租车司机的微信群中,都在传这两则通知。
这两则通知要求,经过财政清算,广州出租行业需收回2015年和2016年已发放的部分燃油补助资金。
据了解,广州市直属出租车企业共有55家需收回已发出的部分燃油补助资金,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等外围5区也有13家企业需收回资金。两年累计,有企业最高需收回过千万元,有的则在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之间。
14日,记者从部分出租车企业获悉,行业内确实收到这两则通知,企业目前已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金收回工作,已领资金的司机按要求要退回部分补助资金。
往年“少补”这回“多退”
为何已经发放的燃油补助资金,现在需要部分收回呢?14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部门获悉,这和燃油补助资金的发放方式有关。
据了解,出租汽车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支出。该笔资金的分配方式为先预安排,后根据运营实际情况清算。
“这种发放方式,会出现‘多退少补’的情况。”交通部门工作人员解释,在2013年和2014年的补助资金分配时,曾出现过清算后“少补”的局面,出租车行业因此享受过多收补助的情况。根据对2015年和2016年补助资金的清算,出现“多退”的结果,故需要出租车行业收回多发的资金。
根据通知,广州各出租车企业需要在今年3月31日前,将已收回的清算资金缴至市财政国库专户,并在4月5日前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报送至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出租科)。
资金无法追回需说明情况
“要把多领的钱退回去,我这边会有压力。”冼师傅说,他需要退还3000多元的燃油补助。
“在职的司机,我们还好通知和做解释说明。已经不在职的,就比较麻烦。”一名出租车企业负责人说,部分2015年至2016年间在公司上班的司机已经离职,部分已领补助的离职者现在的去向公司也不掌握,公司只能尽力通知。
对于业内的疑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通知中要求,各企业需采用合理、合法、妥善方式通知驾驶员有关退款安排,并耐心向驾驶员做好说明工作。对因无法联系驾驶员、无法完全和部分追回的清算资金,应详细登记明细并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