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能代替法官审案?13日下午,广东代表团第六组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一位代表的一条建议引发了这场“辩论”。
全国人大代表、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炼油三部工艺主管丁明,13日下午作审议发言时提到,根据法院、检察院系统反馈的实际情况,当前很多地方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很多代表强调要用高科技,这个我非常认同。借助人工智能来做事,根本不成问题”。他以其所在的石化产业为例说,机器人能够帮到不少忙。“机器人不可能替代人,但它可以帮我们在比较低端的层次省掉蛮多的工作……实际上还是有很多高科技手段的,只要‘两院’愿意接纳高科技的方式辅助工作,能省不少力”。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律师朱列玉接过丁明的话说,他把机器人任仲裁员的设想向广东一家仲裁委员会的负责人做了汇报,对方赞成先试。朱列玉认为,仲裁机构跟法院不同,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所以机器人搞仲裁具有可行性——当事人既可以选择人仲裁也可以选择机器人仲裁,可以“联合研发,把数据全部输入机器人脑袋瓜里”,然后由机器人仲裁。
“机器人能仲裁案件不能审理案件吗?”坐在朱列玉不远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插话表达了怀疑。
“仲裁是自愿的嘛,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可以仲裁了。”朱列玉回答他。
“适用法律的过程是多么复杂,能程序化吗?案件的裁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如果都程序化了,能够把繁杂的事实弄清楚吗?”这位代表“反击”说。
这时,会场内的其他代表见状也开始交头接耳议论开来。有的代表表示,机器人确实不能替代专业法律人士裁判案件,有的代表则表示“可以尝试”。
“仲裁也得依据案件事实、根据相关证据作出裁决,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那位不同意朱列玉观点的代表表达了他的观点——“机器人不是万能的”。
见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麦教猛插话:“机器人可以适用于一些简单处理的场合。”
“比如车间,按程序操作的东西,这个可以取代人力。在法庭上当书记员负责记录也可以。如果取代法官、合议庭,这个我觉得不可能”。那位不同意朱列玉建议的代表继续表达了他的担忧。
“以后再辩论吧,我们还有两位代表没发言。”见会场有点“跑题”,第六组的召集人赶紧止住了这个话题。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