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1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部分措施广东已有所探索
金羊网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粤交警
4月10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公安机关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推行的新措施中,广东在车辆转籍异地可办、简化车辆抵押登记、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等方面已有探索。
在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面,去年9月5日起,广州交警全面向全市汽车销售企业授权办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新车主在获得授权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的,可直接在店内办理新购车辆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实现当天买车当天上路。
在车辆转籍异地可办方面,去年9月起,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南京、苏州、泰州、杭州、宁波、嘉兴、南昌、上饶、南宁、柳州、重庆等15个城市试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在15个城市之间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居住地址变更迁入/迁出业务的车主,可直接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无需再到迁出地车管所查验车辆、提取纸质档案。今年6月1日起,此次改革将扩大试点范围,再增加105个试点城市,其中就包括广东的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揭阳。
在简化车辆抵押登记方面,去年9月12日起,广州交警向市内首批两家金融机构(建设银行越秀支行、中信银行)设立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授权开放办理机动车抵押、解抵押登记业务。获授权的金融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直接在站内完成本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的机动车抵押、解抵押登记业务,无需再跑车管所,实现业务一站式办理。
在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无纸化方面,去年9月28日起,在广州交警与广州市税务部门配合下,广州全市范围内新车主购买车辆购置税后,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时,无需再提交传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市内车管部门5分钟即可查询到购税信息。
新举措
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
本次推行的5类业务“异地通办”为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等业务:
●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对在内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一证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提交住宿登记证明等证明、凭证。
●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并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
●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外省居民持居住证可以省内直接申领。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原车号牌可保留两年
5项服务“便捷快办”则为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服务:
●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简材料,即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即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除了缴税凭证无纸化,还将推行缴税渠道多元化。即增设购税业务代办网点,推广应用自助缴税机,推行互联网缴纳车辆购置税,方便群众缴税网点办、自助办、网上办。同时,还将实行信息传递实时化。
●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加快推广。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