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增省级债务1081.2亿元 用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

来源:金羊网 作者:侯梦菲 发表时间:2019-05-23 15:29

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金羊网讯 记者侯梦菲报道:21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根据方案,广东拟增加举借债务1081.2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117.2亿元,新增专项债964亿,拟全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一般公共预算总额调整为6097.53亿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财政部下达广东省政府债务限额14262亿元,其中深圳698.5亿元;广东地区为13563.5亿元(广东地区为不含深圳数据,下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169亿元,其中深圳314亿元;广东地区为1855亿元,包括外债转贷7.8亿元、一般债335.2亿元,专项债1512亿元。

剔除由财政部批复项目的外债转贷7.8亿元后,由广东地区统筹分配额度为1847.2亿元。其中,财政部2018年末已提前下达766亿元,有关额度已编入2019年年初预算,本次增加下达额度1081.2亿元,拟全部发行。

根据方案,2019年广东省级增加举借债务1081.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117.2亿元,列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新增专项债964亿元,列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据此,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需要增加一般债117.2亿元,总收入增加117.2亿元,总额从年初预算的5980.33亿元调整为6097.53亿元;总支出相应从5980.33亿元调整为6097.53亿元,收支平衡。

新增债用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

新增债务将用于哪些工作安排?据悉,2019年新增债安排将积极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保障重点项目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等要求,新增债分配注重服务省委“1+1+9”工作部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沿海经济带加快发展,促进北部生态发展区协调发展,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同时,新增债分配以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为前提条件,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财力水平相适应,确保市县有稳定偿还能力。转贷市县资金由市县按中央和省规定的用途,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并报本级人大批准。

84亿元支持原中央苏区等地区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新增债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的规定,结合省级承担建设任务情况,省财政厅建议将新增债84亿元安排用于置换年初预算已安排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职教基地建设、乡村振兴等建设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包括:县级公立医院升级改造建设资金15亿元、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资金12亿元、县级中医院升级建设资金5亿元、省职教基地建设资金4.3亿元、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建设资金(乡村振兴)47.7亿元。

对于置换腾出的年初预算资金84亿元,主要用于完善省对“一核一带一区”财政转移支付体制,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力度,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编辑:空明
数字报
广东新增省级债务1081.2亿元 用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
金羊网  作者:侯梦菲  2019-05-23

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金羊网讯 记者侯梦菲报道:21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根据方案,广东拟增加举借债务1081.2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117.2亿元,新增专项债964亿,拟全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一般公共预算总额调整为6097.53亿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财政部下达广东省政府债务限额14262亿元,其中深圳698.5亿元;广东地区为13563.5亿元(广东地区为不含深圳数据,下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169亿元,其中深圳314亿元;广东地区为1855亿元,包括外债转贷7.8亿元、一般债335.2亿元,专项债1512亿元。

剔除由财政部批复项目的外债转贷7.8亿元后,由广东地区统筹分配额度为1847.2亿元。其中,财政部2018年末已提前下达766亿元,有关额度已编入2019年年初预算,本次增加下达额度1081.2亿元,拟全部发行。

根据方案,2019年广东省级增加举借债务1081.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117.2亿元,列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新增专项债964亿元,列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据此,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需要增加一般债117.2亿元,总收入增加117.2亿元,总额从年初预算的5980.33亿元调整为6097.53亿元;总支出相应从5980.33亿元调整为6097.53亿元,收支平衡。

新增债用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

新增债务将用于哪些工作安排?据悉,2019年新增债安排将积极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保障重点项目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等要求,新增债分配注重服务省委“1+1+9”工作部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沿海经济带加快发展,促进北部生态发展区协调发展,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同时,新增债分配以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为前提条件,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财力水平相适应,确保市县有稳定偿还能力。转贷市县资金由市县按中央和省规定的用途,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并报本级人大批准。

84亿元支持原中央苏区等地区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新增债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的规定,结合省级承担建设任务情况,省财政厅建议将新增债84亿元安排用于置换年初预算已安排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职教基地建设、乡村振兴等建设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包括:县级公立医院升级改造建设资金15亿元、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资金12亿元、县级中医院升级建设资金5亿元、省职教基地建设资金4.3亿元、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建设资金(乡村振兴)47.7亿元。

对于置换腾出的年初预算资金84亿元,主要用于完善省对“一核一带一区”财政转移支付体制,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力度,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编辑: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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