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
已立法处罚高空抛物 但面临“取证难”困境
金羊网记者 郑诚 周哲
不久前,深圳5岁男童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中不幸身亡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随后,南京、上海、河南多地相继发生路人被高空抛物或坠物砸伤的事件,“悬在城市头顶的痛”一时成为热门话题。连日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了佛山部分小区和商圈,发现不少地方存在着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人为从楼上扔杂物下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律师提醒,高空抛物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由于高空坠物事发突然,取证、立案、维权三方面均有诸多难度。
记者走访:高空抛物时有发生
在阳台摆放花盆是不少住户用来改善环境、装点家居的选择。25日,记者走访时发现,许多住户将盆栽满满当当地堆在阳台上,许多花草从防护网的间隙中伸出了“头”。在禅城区圣堂后街的某栋居民楼旁,记者发现,一住户的阳台上甚至长出了一棵小树。这棵树除了根部固定在阳台上,其整个树干和枝叶都已经伸出窗外。楼下经过的一位大爷告诉记者,他们也早已发现了这棵树,觉得挺危险的。“要是遇到大风暴雨什么的,它很可能就给弄断了,砸到人,说不定连防护网都给带下来。”记者发现,虽然这栋楼已经全部安装了防护网,但是许多防护网已经锈迹斑斑。
年久失修的不仅是防护网,记者走访发现,许多居民楼的玻璃窗也已经生锈,玻璃也老化严重。部分居民楼的窗户还没有防盗窗的保护,直接伸向空中。除了居民楼之外,一些商业大厦的玻璃墙上也会支起一扇扇没有防护的窗户。除了窗户之外,一些老旧居民楼的墙皮脱落也十分明显。记者在文昌路附近的一栋老式居民楼走访时发现,这栋建筑的墙面出现了多处墙皮脱落,许多地方甚至露出了里面的砖块。记者发现这面墙紧贴着人行道,旁边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这栋楼很老啦,风吹雨打的,墙皮脱落也很正常的。”这栋楼的居民关伯告诉记者,他见过一些墙皮掉落的情景,虽然没有砸到人,但是也常常弄得到处都是灰尘。“这栋楼又没有物业,没人管的,只能靠我们提醒那些过路的。”关伯说。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市民反映有高层住户从楼上往下扔东西。在南海区季华七路一小区内记者发现,这里均为近三十层的高层住宅,二楼的住户有一个私家平台,虽然可使用的面积增加了,但这里的不少住户都心惊胆战。“楼上经常会掉东西下来,塑料袋、烟头、衣服这些就不用说了,像衣架、玩具什么的,也时不时会掉下来几个。”市民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曾经晾衣服的时候差点被一瓶矿泉水砸到,“就在面前不远,吓了我一跳,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怕。一些住户为图省事,经常把垃圾直接从楼上往下扔,我们也很苦恼。”
记者注意到,一些住户不得已在平台上装上了玻璃雨棚,以此来防止高空坠物。“和小区物业也反映过很多次,但他们说物业也没有办法,只能在电梯里张贴温馨提示。”
面临困境:取证较难难以执法
其实早在2016年,佛山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就对高空抛物做出规定:从高空或者从车内向外乱丢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500元罚款。但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规定却难以落地,因为取证困难。
有律师就表示,当高空坠物致人受伤或者财物损坏,且能提供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明材料这些证据,那么索赔相对来说就比较容易。但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那么立案和诉讼都将面临诸多困难。“取证、立案、维权三方面都有难度。”
相关管理方:将定期排查隐患
金羊网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发生的坠物伤人事件一般分三类原因:建筑外墙附着物、广告牌等突然掉落;高层住户随手丢弃物品;阳台杂物、窗户玻璃等坠落。
对于高空坠物的问题,一些物业公司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阳台和窗户都属于业主个人财产,我们也不能强制别人换窗户或者不许别人种花,最多就是提醒下。”禅城区盈彩美居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检修楼房安全是房产开发商的责任,不过一般开发商都有一定的保修年限,一些年代久远的住房很可能没人负责。
他表示物业会定期检查一些老旧设施,发布公告,同时也会在业主群里发布提醒,提醒业主定期检查门窗边沿螺丝,窗框等是否出现松动脱落等情况,定期检查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防止高空坠物。
针对高空坠物的危险,近日佛山相关部门也对一些路段的商铺进行了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灯箱和广告牌进行拆除。
【广州】
多小区自查自检高空设施
金羊网讯记者张豪报道: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广州不少小区物管、业主开展自查自检高空设施,以防万一。小区高空坠物业主该如何防范?有专家呼吁政府尽早出台相关政策,定期检查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情况。
越秀区锦城花园是有着近20年楼龄的小区,在深圳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物管工作人员连忙向业主发出通知,让业主检查自家设施,并组织物管工作人员排查,一旦发现问题,便将在该单元下方区域设置围蔽设施。
“我们排查发现,主要的风险是有不少的业主在阳台摆放花盆,居委会和物管也上门进行劝阻。此外,还有个别的阳台窗户生锈,但不是很严重,物管工作人员帮忙协助加固。”锦城花园物管公司经理黄先生说。
而在天河区峰景大厦,记者在大堂看到张贴着“关于严禁高空抛物的倡议书”的海报,上面用文图形式列出7大最危险高空抛弃物及其危害,并附上相关法律条文。粘贴海报的位置较为明显,进进出出的业主、租户均可以看到。
“我家的窗和阳台都装上铁丝网,就怕有东西掉下去砸到人。”峰景大厦一位业主向记者说道,记者观察发现,不少业主家阳台安装了封闭的铁丝网,几乎在阳台上没有看到有裸露的花盆。
“我们大约在两年前,小区内业主如有需要请人做高空作业的,聘请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在物管登记,检查其相关证件是否齐全,也是一种安全防范。”峰景大厦物管经理陈女士说。
【专家】
政府应出台相关法规 定期对高空物件检查
广东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认为,高空坠物所引发的小区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两种:像外墙、屋顶外沿等公有设施脱落由物管公司负责;而窗户、防盗网、空调外挂机等专有设施脱落由个人负责。对于公有设施,物管有责任有义务去维护管养。但对于专有设施,当前在政策法规上暂时没有要求物管该怎么做,但物管可以尽道德上的义务提醒业主留意。
周活宁呼吁,对于专有设施维护方面,政府可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可通过物管或委托专业部门,对小区各户定期例行检查;或者定期对全楼进行检查。“类似小区消防一样,政府可以出资,也可以由业主集资来做,对于老旧窗户、防盗网等达到报废标准的,应作出一个强行更换的决定。”周活宁举例,他就曾经遇到过两三次台风天窗户跌落事件,所幸无人受伤。“广州不少老旧小区的窗户还是改革开放以前的,而且是往外推的,一到台风天气就非常危险。”
周活宁说,像这种政策法规,香港已有先例。类似煤气公司定期进小区各户检查煤气安全一样,如检查到哪里有安全隐患,可贴上更换通知,由业主自己更换,也可请专业的工程队来做。
“可以由住建部门房屋安全处颁布相关条例,让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或引入第三方进行高空坠物安全鉴定。”周活宁说,有了政策规定,物管就有责任定期上门检查。(张豪)
【链接】
●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陈昂鹏表示,高空坠物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如窗户、外墙、空调架等固定设施设备,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要求规定时间内要检修,但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时间点,只是给大家起到一个预防心理。“比如安装空调外挂机,有的业主做得比较好的,在选安装位置、后期如何维护等方面便会留意,方便未来检修。而有的业主意识不到位的,可能在靠近空调的窗户外做了防盗网直接封起来,后期也就没有办法检修。”陈昂鹏说。
另一类便是如花盆、晾衣架、杂物等不固定的东西,这就需要业主意识到这些东西有没有高空坠落的风险。此外就是一些特殊情况,恶意扔东西的,这些是不可控的。“物管可以在前两类中提醒业主或者自己检查,让业主有这些预防意识。一旦发生高空坠物砸伤人的事,倾家荡产都是有可能的。”陈昂鹏说。
另外,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会贴有警示牌,行人看到这样的警示牌,请立即绕行。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防护内街,可增加一分安全保障。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发期,要小心观察,必要时尽量减少出门。
(张豪 郑诚 周哲)
●找不到侵权人咋办?
高空坠物如果难以确定侵权人,该怎么办?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小丽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如果发现是谁家抛的,由肇事者赔偿。
如果没有找到肇事者,那么,可由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按比例去承担赔偿责任。即由该楼可能肇事的业主承担责任,业主有证据证明不可能实施的,可以免责。协商不成的可等受害者起诉后应诉解决。
如果是因为疏于管理,比如外挂的空调,没有及时维护和加固,是因为台风等原因造成的,坠落物的拥有人要承担责任。如果高空抛物者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郑诚 周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