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屋大戏院在今年4、5月的连场暴雨中屋顶、两侧屋翼部分坍塌,据测算,坍塌面积有300多平方米。
黄屋大戏院坍塌 上
■策划统筹:何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姗 方汝敏
■摄影:何姗
广州市一栋挂牌保护的民国历史建筑——黄屋大戏院因危殆弃置4年后,今年4、5月两次坍塌,戏院所属的村委无财力修缮,向镇政府申请修缮资金未果,与民间保护组织联合发起众筹抢险,引来新闻媒体报道,新快报记者上周介入调查之后,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对戏院排危,并负责戏院的修复。
黄屋大戏院是广州首个因年久失修而坍塌的挂牌历史建筑,黄屋大戏院为何被列入历史建筑后没有得到修缮保护?在第一次坍塌后为何未能避免第二次坍塌?
现场调查
黄屋大戏院桁架单薄,部分木材被白蚁蛀空
黄屋大戏院位于广州增城正果镇有数百年历史的古村黄屋村,据黄屋村前任村支书黄伙均介绍,戏院建于1948年,约5年后建成启用,做过学校、戏院、电影院,还是村民办红白喜事、躲避洪水的地方。
广州大学汤国华教授认为,戏院跨越几个年代,具有历史价值,承载了村民们的集体记忆。门楼前后出入口用了三个砖拱门,整体结构简洁,是现代主义风格。正立面拱门二侧圆柱有凹槽,与古希腊柱相似。虽然是村民自己设计和建造,但很有水平。
由于年久失修有倒塌危险,戏院4年前已停用。今年4、5月的连场暴雨,造成屋顶、两侧屋翼部分坍塌,据测算,坍塌面积有300多平方米,占建筑面积近半。
7月24日,汤教授在现场察看后指出,戏院建筑基础没有问题,墙体没有结构性裂缝,但桁架很单薄,部分木材被白蚁蛀空,承载力下降,有几棵树长在屋顶,也会威胁结构安全,侧面与屋后的排水不好,会让墙体地基变软,墙基下沉,拉动屋架,侧屋翼的材料质量也较差,容易倒塌。
坍塌前保护与监管
保护责任人:未接到结构安全自查通知,从未做安全鉴定
住建局:不知道戏院是历史建筑
黄屋大戏院于2019年1月被公布为广州市历史建筑。今年4月12日,黄屋村委收到区规划局发送的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通知书,通知书后附有《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下称《名城条例》),根据此条例第三十五条,黄屋村委作为保护责任人要履行保护责任,包括保障结构安全。
早在2016年12月8日,黄屋村经济联合社已与广州艾米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艾米会)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戏院出租给艾米会使用,租期20年。合同约定:艾米会在一年内对戏院进行重新改造设计,审批后半年内动工。
但此后艾米会一直未履行合同进行改造,黄屋村方面多次催促未果。
根据《名城条例》第五条,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使用和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五条, 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
根据今年1月3日市住建委(后改为住建局)印发的《广州市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根据第五条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负责对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的历史建筑结构安全自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根据第六条,此工作应于当年1月中旬开始, 3月中旬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进入实施阶段,8月前完成。
但据黄屋村支书黄国金介绍,村里没有接到区住建局的自查通知和自查表。
增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戏院被列入广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录是1月9日公布的,我们没有收到这份通知,所以我们完全不清楚它被列为历史建筑。”
事实上,广州市历史建筑名录是由广州市政府在官网上公布,且直送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政府,由各区政府转发给区各职能部门。
根据《名城条例》实施工作方案:由各区政府确定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名单,并在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街道办备案。
另一方面,根据《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全市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社区网格员或者相关巡查人员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巡查和信息采集,并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房屋使用安全信息。
这意味着,即使黄屋大戏院不是历史建筑,也需要进行房屋安全检查,但据黄国金说,黄屋大戏院从未进行过安全鉴定及检查。
坍塌后应对
村委:未依法排险,向镇政府报告并求援,未向住建局报告
镇政府:未采取保护措施,无修缮资金援助
住建局:未接到村委、镇政府报告
今年4月28日黄屋大戏院第一次坍塌,根据《名城条例》第三十五条 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发现险情时及时采取排险措施,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据书记黄国金介绍,第一次坍塌后,他向艾米会公司做了报告,询问应如何修复,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但没有回复。
黄屋村是贫困村,村集体年收入仅一两万元,出租戏院的租金每年也仅7800元。
4月29日,村委起草了报告向正果镇政府说明坍塌并申请修缮资金与技术支持,但黄国金称一直未见到相关负责人。村委也无对戏院采取排险措施,也未向区住建局报告。
直到5月20日第二次坍塌后,6月初,他才将这份报告交给了镇建设办李主任。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但是,镇政府并没有对历史建筑采取保护措施。
据镇建设办相关人员向新快报记者介绍,收到报告后李主任和区国规局联系,国规局说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还在征求意见的阶段,李主任让黄国金先告知村里,等进一步政策出台了,再来解决。
镇建设办相关人员向新快报记者解释道,我们镇财政资金薄弱,历史建筑比较多,镇里无法提供那么多的资金解决那么多历史建筑的修复。经新快报记者统计,增城区正果镇现有挂牌历史建筑3处。
据《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应急抢险、危险房屋代管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根据《名城条例》第四十一条,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的,情况危急或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限期内实施治理的,由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紧急排险。
据区住建局称,危房抢修的经费是有的,但是,没有接到村委、镇政府建设办报告黄屋村大戏院坍塌。
市区住建局均不知情
待新快报记者报告后方督促围蔽
在收到镇政府没有修缮资金援助的回复后,7月19日,增城区古村之友协会与黄屋村村民委员会等机构联合在网络众筹平台发起众筹,拯救广州历史建筑·黄屋大戏院,在不破坏历史建筑的前提下,采取外围架柱+彩钢瓦搭棚方式,尽可能保持历史建筑的完整性,以等待国家专业修缮。目标78163元。
7月19日,新快报记者得悉戏院坍塌,立即向市住建局房管处副处长方培育反映,并于7月22日向市住建局采访了解相关情况及处理措施。方培育说:“感谢新快报记者,如果新快报记者不告诉我这个事儿,我估计到现在还蒙在鼓里。”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22日接到新快报采访信息后,市住建局立即向增城区住建局发函、电话督促其开展紧急排险。
据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新快报记者解释,不知道戏院坍塌的情况,是7月22日由市住建局告知的。
7月23日,区住建局人员到坍塌现场察看,周边只有一户居住,其应急处置是告知村委做好临时的围蔽措施,保证人员安全,但并无对有损毁危险的历史建筑进行紧急排险。
镇政府将做安全鉴定,解决修复资金
市规划局将安排专家指导修缮
专家建议排险要“不塌不漏”
7月24日,新快报记者到黄屋大戏院坍塌现场调查,正果镇政府相关人员表示,已封闭了戏院出入口,明天进行围蔽。第二步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戏院进行结构安全鉴定,作出修复预算。要求村委和艾米会公司解除合同,镇接管修复。镇想办法解决修复资金,镇先垫付,然后上报至区申请资金。
市住建局房管处副处长方培育在现场表示,已和区局领导商量过,急事急办。区住建出一些钱,把围蔽、卸荷这些应急措施做好,在修复时提供专家技术支持,把它做成一个标杆。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7月23日区规划局已派人到现场察勘,了解情况,近日安排专家等到场指导修缮,配合市住建局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目前已完成编制第六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并已安排规划编制技术团队马上赴现场踏勘,根据踏勘情况于7月23日及时调整了保护规划图则。保护利用规划后续将依程序报市文管和名城委会议审议后,呈市政府批准。
而对历史建筑的紧急排险,汤国华教授则建议:将塌未塌的部分要先卸下来,没塌的部分,保证不要塌,要做支顶临时支撑,需要搭排栅来封顶、遮盖,不要让雨水冲到里面来,一般来说对文物、历史建筑抢险就是暂时“不塌不漏”;请第三方机构来做安全鉴定,判断危险点有多少,木结构有无问题;修复设计单位还要现状测绘。将来修复设计才有依据。
据汤国华估计,目前这个抢险费用不超过10万元。
为抢救黄屋大戏院发起的众筹目前已筹得10632元,增城区古村之友协会会长武文溥表示,这些钱将与政府的钱一起用于修复。
■黄屋大戏院门楼前后出入口用了三个砖拱门,整体结构简洁,是现代主义风格。正立面拱门二侧圆柱有凹槽,与古希腊柱相似。虽然是村民自己设计和建造,但很有水平。
黄屋大戏院坍塌 下
市住建局:
督促各区核查历史建筑安全,10月底前抽查
完善修缮监管政策
■策划统筹:何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姗 方汝敏 ■摄影:何姗
广州市历史建筑黄屋大戏院的坍塌给全市的历史建筑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广州目前已公布六批历史建筑共817处,多为民国以来有近八九十年历史的老房子,据对第一批398处历史建筑统计,严重损坏房与危险房约占1/3。这些老房子是否得到有效的安全保障与监管?从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到监管部门,黄屋大戏院坍塌暴露出的问题如何在制度上完善?现有制度如何在基层落实到位?
针对历史建筑普遍缺乏修缮资金,市政府今年内将会出台《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办法》,对非国有历史建筑进行修缮补助。
而历史建筑如何吸引民间资本,通过活化利用得到可持续的保护,则是未来需要突破的出路之一。
记者抽查14户历史建筑
仅一户收到安全自查通知及保护责任人通知书
根据《名城条例》,历史建筑安全监管的重要制度之一是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2019年1月1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 年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核查的通知》要求,各区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已公布保护规划的前三批566处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核查,目前,各区工作正在开展中。
但据新快报记者抽查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番禺区前三批14位历史建筑业主或使用人,除海珠区的一位业主外,其他业主均无接到所在区住建局的自查通知和自查表,他们分别是:荔湾区恩宁路多宝街81号、荔湾区宝华路存善正街15号三楼、4号、越秀区启明四马路11号、越秀区启明二马路5号、越秀区泰康路84号、越秀区盐运西三巷7号、越秀区泰康路木排头63号三楼、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24号、黄埔区永安家塾、番禺区沙湾镇南村(高第街)农荫厅巷1号、番禺区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学北18栋宿舍旁、番禺区穗石村西市大街13号。
而且除海珠区、越秀区的一位业主外,其他业主并无接到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通知书。
根据《名城条例》实施方案:由各区政府牵头确定保护责任人是在历史建筑公布后6个月内。而最近一批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录是今年1月9日公布的,第一批则是2014年1月26日公布,均已超过6个月。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督促各区开展核查工作,并将于10月31日前对各区开展抽查。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实施评估、名城体检评估等工作,在评估踏勘时发现危情的,也马上转住建部门和镇街依法处理。
而据新快报记者调查,有历史建筑因政府工程受破坏、已经鉴定为危房,却拖延多年得不到相关部门承诺的修缮:
2013 年1月,因荔枝湾涌揭盖工程施工,广州市历史建筑多宝路多宝坊21号被损坏地基,房屋多处开裂,新快报等多家媒体均有报道。(详见《新快报》2013年1月24日《荔枝湾二期施工 为何损坏文物与历史建筑?》),经鉴定为局部危房,要求停用,住户迁出,但因生活条件所限,屋主无奈留居危房,房屋常年严重漏雨落沙。荔湾区水农局曾向媒体及屋主口头承诺修缮,但迄今仍未修缮。
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多不知房管部门负责修缮管理
市住建局称将开展宣传加强指引
一旦历史建筑出现险情,《名城条例》规定保护责任人应及时采取排险措施,并向房管部门报告,未能及时治理的,由房管部门进行紧急排险。
黄屋大戏院坍塌事件中,因村委无财力采取排险措施,村支书黄国金向镇政府报告及申请修缮资金,村委及镇政府却并未向区住建局报告。尽管黄国金收到的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通知书已附上《名城条例》,但他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有粗略看过文件,但对于作为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的责任的细节不清楚。
2016年5月1日《名城条例》实施后,历史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和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从规划部门转到房管部门,但新快报记者调查上述14位历史建筑业主,都不知道这一职能归属房管部门,有的以为仍然是规划部门负责。目前也未见房管部门做过广泛宣传。
据了解,一些区住建局甚至还未开展这项工作,当有人问及此事时,工作人员说还未知哪个科室负责。
如何提高历史建筑业主的保护意识与法律意识?市住建局表示:关于历史建筑修缮的文件、通知等,已在局官方网站公布,向市民广泛告知;住建局将在今年开展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复查工作时,同步开展配套宣传工作,加强对历史建筑修缮工作的指引。
历史建筑排险制度尚待完善 专家建议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历史建筑出现安全事故后,如何进行应急处置、抢险排危,目前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政策还未有具体的程序与措施规定。
在黄屋大戏院坍塌后,应如何排险,汤国华教授、市住建局房管所的专家,以及市住建局房管处副处长方培育都有不同意见:
房管所的专家认为:这个建筑有价值的保护元素应是门楼与外墙,门楼整体的垮塌还不至于,还可以等申请到钱来修;内部应没有很大价值,所以木架、瓦片,倒就让它倒,不伤人就行,以后仿造出原样。
方培育认为:首先要以人为本,人不要出事,该围蔽的围蔽好。区住建局要进行评估,那些木构件都腐朽了,修的时候终究是要拆掉的,如果你不及时把它拆掉,塌下来之后它会撞到墙,倒不如主动把它给卸下来。卸荷也是我们应急抢险的一个处理方法。
但是,汤国华教授不同意在修复、改造审批之前把屋顶全部卸下来。他说我们说安全,是两个安全,一个是人的安全,另一个是建筑的安全。如果目前还没有倒塌的,就不要主动卸下或任由其倒塌。要加支顶支撑,漏水的地方要遮盖,抢险就是使其“不塌不漏”。
汤国华建议:让第三方机构来做安全鉴定,拆除哪些部分也要有依据;设计修复单位还要现状测绘。如果先拆了,这些现状就没有了,将来修复就没有设计的依据。他强调鉴定、测绘要走在审批修复方案前面。
负责编制戏院保护规划的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刘晖认为:历史建筑中的危房应急抢险不同于一般建筑,除了停止使用、迁出居民,保证人的安全之外,还要保护好历史建筑的价值,为后续的修缮提供条件。
住建部门对一般房屋抢险和修缮有着丰富经验和成熟做法,但并不能简单套用到历史建筑,关键要在整个抢险加固过程中做好对核心价值要素的保护,抢险方案要由房屋安全和保护方面的专家共同研究确定,即使出于安全考虑必须局部拆除卸荷,也要做好勘测和记录。
而目前区住建局告知镇政府采取的排险措施也只是防止伤人,进行围蔽,没有对历史建筑进行排险。
应如何完善历史建筑的紧急排险制度?汤国华教授建议,应参照文物抢险的做法,出现险情时,责任人先向房管部门上报,同时支顶,不让危险扩散,房管部门一周内派出专家来指导抢险,如果责任人无力承担抢险费用,房管部门应有抢险经费。下一步再研究如何修缮。
刘晖则建议在《名城条例》和《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基础上,由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广州市历史建筑安全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指导历史建筑的应急抢险。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共同完善历史建筑修缮政策体系,理顺修缮业务流程,公布流程图及办事指南,并进一步加强宣传,做好指引。
年底前将出台新政:
补助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
导致黄屋大戏院坍塌的源头是年久失修,经济困难无力修缮是历史建筑保护的难点之一,对此,市规划局已起草《广州市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办法》草案,纳入市住建局起草的《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办法》,纳入年度修缮计划且符合修缮要求等条件的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可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并依据修缮情形、房屋结构类别按面积予以定额补助。
但是,政府并不能包揽全部修缮资金,对于占广州6批历史建筑中高达80%-90%的非国有历史建筑而言,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和利用,是目前不少业主的尝试。
2017年,黄屋村委也曾与广州艾米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出租黄屋大戏院,寄望通过改造、活化利用戏院,发展与“农业科研、文创办公、技术教育、休闲文化”相关的二三产业。
但是,据艾米会相关负责人对新快报记者解释:作为一个农业企业,本想在黄屋村先发展农业项目,再改造戏院,但因灌溉水源、配套设施用地等滞后,农业项目一直亏损,公司压力很大,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改造戏院有一定困难。
正果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黄屋大戏院是一个很好的资源,假如能引入社会资金作保护性开发,赋予它持久的活力,从产业的角度,从建筑长久的保护,和村本身的利益而言,是一个多赢的局面,那我们就不用愁保护修缮的资金了。”
但她同时也认为,要吸引到好的投资主体不容易,正果是生态保护区,产业上以生态旅游为主,因此,第一,产业要符合生态发展需求;第二,我们的基础设施还很薄弱,人流也不多,还需要宣传推广。
改造、利用历史建筑发展文化旅游、休闲产业是当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趋势,但目前仍有不少政策障碍,比如住改商、工商登记、消防、民宿合法化等问题(详见2016年7月20日新快报报道《广州民宿业面临无证风险》《禁“住改商”、民宿不合法, 谁愿意投资保护老房子》、文广新局:应制定发展特色民宿规定国规委:建议制定细化配套政策、2018年2月6日新快报报道《民宿、活动、展览、书店、办公骑楼活化利用趋向:做体验骑楼文化的复合空间》)。
根据《名城条例》实施工作方案,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的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中,年底将出台。破解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