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报道: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过渡期间实施方案》,对校园学习类APP执行标准相应调整,今后遵循教育部等中央部委的新规定、新要求。为确保平稳实施,广东拟设置过渡期,并制定过渡期间的实施方案。
此前,广东省率先出台了《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近期,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先后发文,对校外线上培训平台、教育APP的规范管理提出新要求。
学科培训类APP
广东要求停止执行,改在全国平台申报备案
过渡期方案规定,即日起,停止执行广东的《管理办法》关于学科培训类APP的各项工作,调整为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平台申报备案。
广东省已经制定《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广东线上细则》),并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校外学科培训类APP,统一按《广东线上细则》办理,不再受理《管理办法》关于学科培训类APP的申报。
已列入广东校园学习类APP白名单的校外学科培训类APP,广东省教育厅将注明今后该产品转交机构住所地省教育厅管理,并逐步过渡到与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平台的信息一致。
进校园学习类APP
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明年1月执行新要求
对进校园学习类APP的监管,广东提出设置过渡期,逐步落实教育部等部委关于教育APP治理的要求。
其中,9月15日前,申报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白名单的,继续按照广东《管理办法》执行。机构住所地在外省的APP主办者应积极向其所在地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业已申报且列入白名单的产品,应按教育部要求,于2020年3月31日前落实网络安全等保测评与备案等要求,并补交网络安全等保测评与备案、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证明等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或将被移出白名单。
2020年1月1日之后,申报白名单的,统一按照教育部的新要求执行,包括:取得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与备案等。广东省教育厅在确认材料齐全的情况下,60天内完成审查。
9月16日-12月31日过渡期间,申报白名单的,除了不用提交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外,其他方面原则上按教育部新要求执行。其间,若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教育APP备案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的,APP主办者应取得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过渡期间,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受理,不再分批次审查,集中于2020年1月15日前统一公布过渡期间的申报审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