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临近,很多消费者打开电脑发现,各类花花绿绿的弹窗广告扑面而来,让人眼花缭乱,想关掉却无处下手……
记者调查发现,“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不仅影响用户工作效率,还可能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暗含违法信息等问题,亟待加强监管。
花2万元即可弹窗100万次
弹窗频率高、关闭键过小甚至形同虚设,这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很多网民反映,大多数应用软件均有弹窗广告;有些软件还将弹窗广告做成了开机启动项,只要电脑一开机就会跳出来“骚扰”用户。更令人恼火的是,这些弹窗广告或者根本无法关闭,或者关闭键特别小,几乎难以识别。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弹窗广告还暗含色情、诈骗等内容。记者发现,许多弹窗广告以炒股、生发、药品、女性直播、蜂蜜等为主要内容,宣传字眼十分夸张。
记者调查发现,弹窗广告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记者在百度以“弹窗广告推广”为搜索词,发现多条弹窗广告制作及推广的链接。记者以推广中药产品为由,咨询了一家广告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称,可以提供两种弹窗广告的发布途径:一种是与运营商合作,只要电脑是联网状态,打开就能接收到弹窗广告;另一种是与软件、浏览器合作,在使用某些软件和浏览器时,屏幕就会弹出广告。
“运营商、软件、浏览器平台都有用户大数据,你只要提出广告时间段、推广地区、目标受众、产品定位,我们就可以提供服务。”客服人员表示,若是运营商弹窗广告,价位是2万元发送100万次弹窗,量越大成本越低。
随后,记者又以同样理由,线上咨询了另外一家广告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公司的弹窗广告业务是与某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每次点击的收费标准为0.1元至0.3元。“我们可以针对目标人群精准推广,年龄范围、时间范围、地理范围都可以由您自己设定。”
一名网络浏览器研发人员透露:“为满足一些广告主提出的‘精准广告’需求,我们就通过搜集、分析消费者上网浏览痕迹,制作精准客户画像进行推送。”
某知名搜索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双十一”前夕,电商行业广告主的广告投放量比平时增加了两到三倍。
针对商品被浏览后相关链接不断弹出的问题,记者电话咨询了某电商平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与各浏览器开发公司都有合作,由对方平台来做广告推广。“每日广告点击量达到一定数额,我们便会支付相应广告费;至于如何推广,不是由我们公司负责。”
弹窗广告谁来管?怎么管?
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近年来,相关部门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并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弹窗广告过多过滥的问题,像牛皮癣一样难以根治。
业内专家建议,应多措并举,细化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多部门联合打击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弹窗广告发展。
今年5月,我国《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网络运营者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以默认授权、功能捆绑等形式强迫、误导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其收集个人信息。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建议,可参照国家治理垃圾短信的措施来加强对弹窗广告的监管,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弹窗广告;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弹窗广告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王云飞建议,完善网络广告管理办法,对弹窗广告播出时间、间隔时间、播放内容加以明确。
(新华社)
广州发布网购纠纷典型案例:
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 是“重灾区”
金羊网讯 记者李钢,通讯员彭勇、吴子颖、印强报道:“双十一”到来前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通报,近五年来广州地区网购纠纷案中,接近一半涉及虚假宣传或价格欺诈。
据法院通报,近五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5782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涉及虚假宣传或价格欺诈的占比43.6%,涉及产品质量的占比14.5%。
法院通报典型案例显示,何某于2017年9月23日在张某经营的网络店铺中购买了一款增高产品12瓶,单价198元,共花费2376元。何某收货后发现,自己买的产品是没有经销商及联系方式、也没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三无产品”,就连进口报关单也是伪造。诉讼中,张某也未提供证据证实产品来源和合格证明。法院判决认为,张某向何某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构成欺诈,张某退还货款2376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7128元。
另一起典型案例中,陈某自2014年起在某网络店铺中购买“杀鸡牌”系列产品和其他产品,导致其患上激素依赖性皮炎,经多次治疗未治愈。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该商铺经营者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市面上购买氯霉素、百炎净等原料进行搅拌、灌装后贴上“杀鸡牌”标签进行销售,判决被告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向陈某返还1200元产品价格并赔偿十倍价款12000元,同时支付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425.2元。
提示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
拼团链接或有病毒 网红直播不可全信
金羊网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粤市监、粤消委报道: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购物促销高峰即将来临,各大电商纷纷推出了各类新式玩法和促销活动,激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怎样才能摆脱套路、买得放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向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并将在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间设置“双十一”投诉专线(专线号码:020-85597315)。
部分消费提示:
购物途径选正规,网购风险要防范
目前,微信朋友圈、群购物、海外代购等微商交易方式兴起,但由于监管制度、手段不健全,如果消费者在身份信息不真实的网店或者微商购买了商品,往往会给售后维权留下隐患。此外,购物群或广告短信推送的交易、拼团链接可能含有木马病毒,有个人信息泄漏和资金被盗的风险。
促销规则花样多,理性消费最重要
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优惠规则,了解红包、积分及优惠券适用的商品范围和时效,付款前仔细核对优惠价格,避免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网红直播不全信,产品质量第一位
建议消费者不盲目相信网红、测评直播带货,不只要关注网红直播带货的“全网最低价”,更应以产品质量为主要考虑因素,从产品参数、用户评价等方式多角度考量是否购买产品。
量入为出适度买,谨慎选择消费贷
不少平台为鼓励消费者使用消费信贷付款给出了“支付随机减”“支付立减”等优惠,还有些平台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消费信贷作为默认支付方式,容易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产生逾期还款、额外承担分期手续费等风险。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消费信贷时,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及具体还款事宜,在支付时看清支付方式,避免因逾期还款或分期消费而产生高额利息,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电商巨头齐卖房 线上捡漏当心点
今年的“双十一”,阿里、京东、苏宁等电商巨头纷纷推出特价房源,包括学区房、地铁房和景区房等。这些房源有联动开发商的新房、特价房,也有来自法院司法拍卖的房子。这些房源往往价格较低,但也存在产品有不足或手续不全、不能贷款等风险。消费者在网上购房时应特别谨慎,要全面了解房源信息,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仔细确认合同约定,确保安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