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唐珩报道:“双11”刚过,“双12”又快来了。5日,广州市消委会特别发布“双12”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签收快递时的注意事项
广州市消委会介绍,今年“双11”购物狂欢节期间,广州消费者吴女士买了不少心仪物品。其中,一家知名物流公司快递员来电,告知她有一件包裹已送至越秀区某地址,需要她付款收货,费用99元。吴女士早已不在越秀区的地址上班,但因为购物太多,她不太确定自己购物下单时是否写错收货地址,所以尽管觉得奇怪,出于对该知名物流公司的信任,吴女士没有多想就联系了在越秀区地址上班的前同事代她付款签收。
取得包裹后,吴女士发现,包裹运单表面没有显示内容物,也没有商家的主体信息,只显示是深圳市某地址发出的。打开包裹后,她发现里面是两个市场价30元-40元左右的圆形晾衣架。吴女士详细查看了自己所有的购物订单,确定没有买过这个商品,大呼上当受骗。次日,吴女士向市消委会反映问题。经向该物流公司查询,该包裹的寄送人是“深圳市XX建科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材料公司”),并委托该物流公司代收货款。
广州市消委会分析,该建筑材料公司趁着“双11”可能出现的混乱情况,浑水摸鱼把两个廉价的晾衣架“卖”给了消费者。这种以欺骗手段销售商品的方式已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吴女士有权要求解除上述消费合同法律关系,要求上述公司返还99元货款。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签收包裹前务必留心收件人是否是本人、联系号码是否正确;认真核对包裹运单上的寄件人信息,并要求先验货再签收;对于来历不明的到付的包裹要坚决拒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