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明确小区可因地制宜选择定点不限时、专袋投放等投放模式
金羊网记者 赵燕华 通讯员 蔡春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全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明确指引。其中明确,厨余垃圾应滤干液体后按分类要求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并将盛装厨余垃圾的塑料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即需“破袋投放”。
此外,《指引》明确,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由相应的运输单位负责分类运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要求,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外卖盒宜清洗后再投放
《指引》内容涵盖了分类技术体系和分类管理体系,明确了分类标准、责任主体及管理责任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立了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和实施路径,为建立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作出规范。
《指引》指出,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明确厨余垃圾应滤干液体后按分类要求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并将盛装厨余垃圾的塑料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餐饮服务、机团单位食堂应配置油水分离装置和收集容器、投放前应对厨余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不得混入厨余垃圾;至于集贸市场、标准化超市等场所的厨余垃圾应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指定投放点。
此外,《指引》明确,外卖盒内的残余物应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可再生利用的外卖盒宜清洗达到回收要求后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不适宜回收利用的则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物管为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
记者注意到,目前不少生活小区采取“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模式。事实上,根据《指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综合考虑便捷、环保和安全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取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具体常见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定时定点投放、定点不限时投放和专袋投放,其中专袋投放是指生活垃圾产生者将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分别使用具有身份信息识别功能的分类垃圾袋袋装后,按照规定分别投放至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此投放方式应视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由管理责任人确定实施。
对于有群众反映“垃圾分类投到对应的收集箱,到了运输又混到一起”的问题,《指引》明确,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由相应的运输单位负责分类运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要求,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并对分类运输作出要求。
同时,《指引》明确了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没有物业管理或者单位自行管理的,由居民委员会负责。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落实责任人。
逐步建立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
《指引》还提出,要多渠道做好资金保障,创新模式提高效益。各市要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奖补支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先进主体的奖励鼓励。
在创新模式提高收益方面,提出“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
另一方面,创新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
《指引》提出,要积极倡导集约、节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各市应积极转变产品生产方式和居民生活方式,鼓励居民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餐饮服务企业、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经营单位,应尽量减少或取消一次性用品免费供应,如有需要,应执行有偿使用原则。快递行业应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通过计价优惠、押金返还等方式鼓励收件人返还环保箱(袋)供重复利用,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