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长办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关键作用,重拳出击,铁腕治理,成效显著
金羊网记者彭启有
广东自改革开放以来,非法侵占河湖空间问题日益严重。经多轮摸查,全省规模以上河湖存在河湖“四乱”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7512宗,数量居全国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第二位,约占全国总数的1/8。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省河长办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关键作用,重拳出击,铁腕治理,已整治销号“四乱”问题7472宗,销号率为99.5%。河湖行洪空间变得通畅,生态空间也得到恢复。
高位推动,明确责任
广东全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共1211条、长度3.67万公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河湖范围内围垦、与河争地、乱占滥用、争抢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
省河长办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由省水利厅等8个省直部门组成的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各市、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河长组织协调、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市负总责、县抓落实”
的工作思路,将每一宗“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的具体责任明确到市、县、镇级河长。
全面排查“摸底数”
省河长办先后组织开展了地市自查、流域局巡查及省遥感核查共三轮排查。
地市自查。由各市、县组织对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进行自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并由县级总河长签名确认,经市级审核后报送省河长办。
流域局巡查。由省属各流域管理局制定巡查方案,对所辖河湖自查发现的“四乱”问题进行实地巡查及明察暗访。
省遥感核查。按照省领导指示,省河长办委托第三方对全省1.3万公里的重要河流、40多平方公里的重要湖泊卫星影像图进行遥感核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作台账。
精准出击“治四乱”
省河长办根据掌握的问题,精准出击,治“四乱”。
细化标准。省水利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四乱”问题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
分类施策。制定印发了分类清理整治办法,进一步细化广东省河湖“四乱”问题的分类,明确各类问题的具体整治措施。
重点攻坚。对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由省河长办逐一梳理研究,向有关河长发出督办函,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合力攻坚。
落实责任,强化督办
省政府于2019年5月组织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8个省直部门,对全省各市开展全覆盖督查。
省河长办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每月通报各地“清四乱”进展情况,并对销号率排在全省倒数三名的地市河长办负责人进行约谈。
省河长办将纠正河湖“四乱”突出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要求,与省纪委监委沟通,压实地方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