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罗仕报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广东省人大环境资源委主任委员苏一凡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记者获悉,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立法,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河长制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等监督。通过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
2019年立法补水污染防治短板
“水污染防治是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的短板和最难啃的‘硬骨头’。”苏一凡表示,在水、大气、土壤三大环境要素中,目前广东省尚缺少水污染防治省级综合性地方法规,针对这一实际,2019年,环境资源委主动提出制定《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议,并被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
据介绍,该《条例》结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践经验,系统整合广东省水环境相关的法规,对水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风险防范与事故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在建章立制,做好环境资源领域立法工作的同时,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还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并对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了专题询问。
苏一凡表示,目前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定向好趋势。在水环境方面,截至2019年11月,9个劣Ⅴ类国考断面中,4个断面消除劣V类,4个断面水质好转。全省525个城市黑臭水体中有373个“初见成效”。在空气质量方面,2019年1月-1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2.6%,全省和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均下降至2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3微克/立方米和4微克/立方米。
2020年落细落实立法监督工作
对于2020年的工作计划,苏一凡表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环境资源委将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履行人大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落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监督工作。
一方面,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初步安排,环境资源委将认真做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的修订初审工作,密切关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预备项目的立法工作进程,做好条件成熟即进入初审的准备。
同时,环境资源委拟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开展相关调研,重点掌握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此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还计划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碧水攻坚战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