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彭程 通讯员顾国康 张毅涛报道 2月5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各有一名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患者因隐瞒病情,被警方依法立案侦查。
据增城警方介绍,增城区的樊某(女)自1月21日到达增城区后身体出现不适。2月2日, 樊某被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后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其间,樊某多次就医时刻意隐瞒其疫情发生地居住史,并未自行居家隔离,导致多名密切接触者需隔离观察,危害公共安全。
据海珠警方介绍,1月23日,余某(男,33岁)的妻子闵某童(31岁)在已经出现咳嗽、发烧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症状的情况下,仍自驾车与父母从疫情发生地返回广州市海珠区的家中。到穗后,余某与家人于1月27日至31日期间,先后前往医院就诊,并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余某在街道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排查时,却刻意隐瞒家人曾出入过疫情发生地,以及一家人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均已呈阳性的事实,且不配合工作人员为其子测量体温。
警方表示,樊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已被增城警方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余某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警方表示,樊某、余某均已被依法立案侦查。目前,樊某、余某及其家人已被隔离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