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广州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全市各区对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对各区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有序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
指引要求各区按照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单位(含企业、个体户等)复工复业工作措施。I级防控区停止聚餐活动;II级防控区暂停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可在包房就餐;Ⅲ级防控区限制堂食服务;Ⅳ级防控区可正常提供餐饮服务。
按照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南沙、从化、增城3个区为Ⅳ级防控区,其余区均为Ⅲ级防控区。防控区分级将按照评估情况定期动态调整。
《指引》对各类防控区的餐饮服务
作出了详细规定
I级防控区:停止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II级防控区:暂停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允许在包房(包厢)就餐,每个包房(包厢)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人数不超过10人。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要求至少记录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Ⅲ级防控区:要求各类餐饮单位限制堂食服务。
限制措施如下:对顾客测体温,要求顾客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有条件的餐饮单位,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不低于10分钟;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不得拼桌;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包房(包厢)方面,面积较小的,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人数不超过10人。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其余参照II级防控区要求处理。
Ⅳ级防控区:正常提供餐饮服务,要求餐饮单位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复工复业的餐饮企业必须满足“六个到位”条件。
一是防控机制到位。
二是员工排查到位。
三是设施物资到位。
四是场所管理到位。
五是宣传教育到位。
六是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指引要求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序推动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对于复工复业后开展经营的餐饮单位,按照《就餐场所防控指引》做好后续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