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聪 程行欢 汪海晏
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重点介绍广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政策惠及约270万家参保企业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表示,近日,广东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对广东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充分考虑了广东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结余情况,总体上广东社保基金支撑能力较强,减免政策实施后仍然能够保障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据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惠及约270万家参保企业,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保费超过1200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770亿元,医保、失业和工伤也分别减免422亿元、18亿元和10.6亿元。
广东已实施的企业延期缴纳社保费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的政策,预计中小微企业延期缴纳的资金量达435亿元。阙广长表示,社保延缴政策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同时实施,可以形成组合拳,更有力地帮助企业纾解困难。
6月前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
疫情期间,广东出台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延缴医保费的措施。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碧茹表示,今年2月至6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在确保全省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地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此项举措,可为企业减负248亿元。
其次,2020年1月和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地市,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2019年已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的地市按原降费标准执行,符合条件新实施降费的地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此项举措,可为企业减负174亿元。
政策不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
“在疫情期间参保人申领养老保险待遇也不受到影响。”阙广长表示,国家在制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时,不仅要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对职工个人权益的保障,明确规定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不减损个人权益。
阙广长提到,在企业养老保险方面,延期缴纳社保费期间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延期缴费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待遇,待延期缴费补缴到账后,视同正常缴费重新核定待遇并补发待遇差。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延期缴费期间,优先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缴费。
此外,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朝峰表示,虽然今年养老基金收入会有所减少,但从整体运行情况来看,基金收入结余总量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广东完全有能力确保养老金的完全发放,不会出现缺口。
据介绍,在失业保险方面,职工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减免或延缴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其延期缴费时间视同为缴费月数。在工伤保险方面,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且受疫情影响按规定减免或者延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职工在延缴或减免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视同正常参保缴费,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