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报道:28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关于继续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用“穗康码”加强社区农村疫情防控的四方面事项。
一是要求各区、各单位要按照广州市各区分区分级情况和相关防控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穗康”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后生成的个人“穗康码”,加强社区农村管理,全力做好有关人员排查、监测、管理和健康服务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要求各区按照分区分级总体防控要求和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对居住小区(村)实施出入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在实施期间,通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需要出示“穗康码”,接受查验后方可进入。
老人、儿童以及其他无法使用智能终端设备获取“穗康码”的人员,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安排人员代为线上申报生成“穗康码”。
三是要求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迅速动员,充分发挥街(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的作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日内,组织引导本区居住小区(村)内所有居住人员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完成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生成“穗康码”,并按要求完成“穗康码”应用本区管理员、审核员名单收集,因地制宜开展居住小区(村)通行认证管理工作,上述名单及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社区农村防控组(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四是要求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积极使用“穗康码”及相关技术手段拓宽、深化其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中的应用,及时进行有关部署,制定相关工作指引,坚持毫不放松、精准精细做好分区分级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因返穗人员集中增多或复工复产引发新的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