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表示,加强医疗物资质量监管,严控出口质量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莉报道: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在中国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国外疫情加速蔓延之际,愿意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中国没有也不会限制医疗物资出口。
江帆表示,取得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目前有2000多家,对外国采购商来说,可供选择的供货商数量相对充足,供货质量更有保障。
她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医疗物资出口规模一直稳步增长,将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据海关总署统计,从3月1日到4月4日,全国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02亿元。
此外,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于3月31日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五类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据了解,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有序通关,海关总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出口医疗物资,严格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支持企业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相关证明;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坚决查处防疫商品侵权行为;对于出口伪报瞒报、夹藏夹带、以假充真、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张琪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3月底,共开展针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应急注册检验、应急评价检验以及监督抽检等各种形式的检验共计8069批次,总体质量状况符合要求。
江帆表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生产、认证、通关等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对假冒伪劣、扰乱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打击,依法惩治,绝不姑息。在中国主动担当、严把出口产品质量关的同时,也希望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进口环节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同时严格按照产品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