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通讯员粤考宣报道:日前,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招办”)发布通知,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3+证书考试”)录取时间为5月21日至28日。对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进行普通高考体检的考生,可先录后体检。
通知显示,2020年“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专科批次进行。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报考院校及专业条件的资格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科批次录取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依据高职(专科)院校各类别招生执行计划,分别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录取时间为5月21日至28日。
省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尚有部分考生未进行普通高考体检。对于暂无体检数据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先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分数排位情况,按照招生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待该部分考生取得体检结果后,招生院校认为考生体检结果确实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可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将考生转录至本校其他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并报省招办备案。确实无法转专业处理的考生,可做录后退处理。录后退的考生,省招办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情况,协调后续符合条件的院校志愿录取。
省招办提醒,参加春季高考“3+证书考试”招生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春季高考“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及夏季高考招生录取;被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0年春季高考“高职自主招生”录取以及夏季高考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