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张璐瑶报道:6日,广州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节约用水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2020年底前,广州要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到2022年底,广州11个区要建成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为推进《规划》实施,广州实施六大类重点项目,预计到2035年每年可节约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建筑业及第三产业用水量约9.2亿m^3,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量约1.3亿m^3。
去年底已达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规划》指出,2019年底前,广州市已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2020年底前,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番禺、增城、花都区建成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到2022年底,全市11个区建成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到2035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9.52亿m^3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显著提升。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5年下降25%和20%。到2020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深入实施;到2025年,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到2035年,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等。
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规划》提出,要完善节水减排机制,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新建小区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大力建设节水型单位、居民小区等,并制定重点领域的节水规划。
其中,在工业领域,《规划》针对火电用水占全市用水比例较大,开展广州恒运热电厂、广州珠江电厂、中电荔新热电厂、广州华润热电厂、黄埔电厂等电厂火电直流冷却水循环改造项目。到2035年,全市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25%以上。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生活用水,《规划》提出,广州要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对使用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材质落后的高风险供水管网以及中低风险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对全市约18万户老旧居民住宅共用用水设施实施改造;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规划》提出,全力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20年、2025年和2035年,全市节水型单位覆盖率分别达到10%、15%和20%。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到2020年、2025年和2035年,全市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分别达到10%、15%和20%。
《规划》提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到2020年,全市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等。
鼓励社区安装雨水收集装置
《规划》提出,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2020年、2025年、203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目标分别达到20%、25%和30%。工业生产、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河道生态补水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规划》还提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全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
南沙区等地区适时启动沿海工业园区微咸水、咸水利用项目。到2022年,开展南沙区海水利用可行性研究,建设1个以上海水淡化利用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