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报道:22日,《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提交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二审。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晋介绍,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特别提出,要编制人才发展规划和高端紧缺人才目录,明确重点引进和培养四类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领军团队,逐步补齐广州人才短板。
“上管老下管小”
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蒋晋介绍,一审过后,有意见认为,草案有关人才的规定较少,刚性不足,力度不够。为此,二审稿特别增加了相关规定,提出制定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规划,打造全球人才高地。其中特别提出,要编制高端和紧缺人才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有计划有步骤地补齐广州市人才短板。
在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方面,二审稿明确,广州市给予人才工作经费和项目资助经费,重点引进和培养四类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领军团队:一是基础科学研究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研究领域的国际顶尖战略科学家和科学家团队;二是开创战略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三是科技金融、科技中介、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等科技创新高端服务业领域的人才和人才团队;四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对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或者产业发展具有战略引领推动作用的人才和人才团队。
此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对学科专业实行动态调整,推动与本市产业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在人才服务方面,二审稿提出,提供“上管老下管小”组合式暖心人才服务,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广州市人民政府对非本市户籍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实行人才绿卡制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同时,实施人才退出机制,确保人才队伍的先进性。存在科研失信等行为,或将被取消相关称号,部分或者全部收回资助。
民企科技项目申报
与国企享同等待遇
二审稿在科技金融方面也进行了完善,特别提出鼓励科技信贷,发挥商业银行科技金融主力军的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建立聚焦科技创新企业信贷服务的风险控制和激励考核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高新技术产品订单贷款等适应科技创新创业需求的融资业务。
针对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二审稿结合上位法以及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打造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其中特别提出,建立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防范侵权风险。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参加科技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申请科技创新财政资金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交未侵犯知识产权的书面承诺,并在签订协议时约定违背承诺的责任。
二审稿还对创新环境的规定进行了完善,提出:本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民营企业、民办高等学校、民办科研机构等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成果奖励、人才评价与服务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公办高等学校、公办科研机构等单位享受同等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