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广东省公安厅对外发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时间截至10月1日,该条例提到电动自行车必须实名登记才能上路行驶、行驶时不得载人、鼓励带安全头盔销售,这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2019年披露的数据,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2014年至2018年5年期间,广东全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43万起,死亡1989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6市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多发,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总量的70.69%。
电动车为何难以管理?市民对新规又有哪些意见?就此,新快报记者对广州电动车现象进行走访。
■统筹: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吴晓娴 沈逸云
■摄影:新快报记者 李小萌
为挡雨装遮雨棚 同时也增加了风险隐患
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拼装、加装、改装行为,其中一点为禁止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影响安全的装置,儿童安全座椅除外。
不过,新快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挡风板和遮雨棚的现象较普遍。有人还在电动车脚踏板上方加装了白色塑料管,一名外卖员透露,这是用于收纳遮雨棚的。驾驶座前方焊多一个座位、加装备用电池架的现象也不少见。
余女士告诉记者,她单位离家只有两公里多,于是买了一辆电动车用来上下班,“比坐地铁、公交方便很多。”不过她也直言,有些市民会选择在车头电焊一个支架,用来安装一把雨伞,“太阳很大,下雨时都可以用,很方便。”她也产生了这种想法,想着这样骑车时就不会被雨淋到,不过被家里人阻止了,“家里人说虽然更便利,但也增加了风险。”
为何加装“遮雨棚”现象屡禁不止?记者采访了解到,安装了相应的遮雨工具的电动车车主更多只考虑到便利性,并没有考虑到安全性,存在一种侥幸心理,“速度慢点,不会有事。”就加装“遮雨棚”现象,中山交警在去年7月在城区范围内重点开展非法加装“遮雨棚”专项整治行动。中山交警表示,加装雨棚,不仅改变了车辆的结构,还改变了车辆的重心,导致车辆操控性下降,从而易引发事故。
此外,电动车加了雨棚后,还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的碰擦事故的发生率,这也是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安装了雨棚的电动车的车体面积会扩大,伞的边缘也与行人几乎同高,容易与其它车辆发生接触。
“顾客要求调高车速,我都会满足的”
去年4月15日,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新国标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当车速超过时,电动机不提供动力输出。不过记者发现,有多家电动车门店均承诺可以调高电动车的车速,有店员承诺买车之后,可以调到时速30多公里。
9月26日,新快报记者走访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主要销售的车型是新国标车,同样也有超标的电动车在销售。一家某品牌的电动车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销售的国标电动车价格主要在1500—2500元之间,“外观没改变的国标车,在路上不会被查的。”
他说,现在的要求是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重量不超过110斤,“你要改速度的,可以帮你改,改到时速30多公里,很快的。”该名店主表示,几乎所有来买车的顾客,“只要说调高速度的,我都会满足这个要求。”
对于调高速度,在数百米外的另外一品牌电动车门店店员也是有着同样的答复,并表示很多顾客觉得新国标的25km/h太慢了,“一些时速在40km的超标电动车,买的顾客都是送货、送外卖的。”
当记者提出调高速度是否会被查获?电动车门店店员均表示,车本身是国标车,符合要求的,“脚踏板没拆、没加装其他的,调高速度很难被看出。”
某知名品牌电动车的代理商陈晨(化名)告诉记者,销售电动车时调高速度,这可以说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了。陈晨表示,电动车都有一个车辆控制器,不同品牌的电动车的车辆控制器内部限速程序可能不同,“这时就会用得上解码器,解除限速。”不过也有部分电动车不需要解码器,只需要打开控制器,可以看到有限速线,“只需要解除这根线即可。”
声音
买车初衷就是为了“载人”
阿光(化名)是广州一所高校的学生。一个月前,他入手了一辆可自取电瓶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成为了校园里的“有车一族”。
“以前基本上都是老师在骑,从今年开始在学生中流行起来,越来越多的同学开始骑电动车。”阿光告诉记者,之前在宿舍楼下的自行车停车区域,一辆电动自行车都见不着,如今逐渐越来越多。
阿光买这辆电动车花了2500块钱,这比起一辆几百块的普通单车,要贵个五六倍。“但载人方便省力了不少。”他表示,当初买电动车,就是为了载女朋友,同宿舍另一个换电动车的同学亦是这一原因。由于校园近一两年施工较多,经常路面不平整,加之校内不少都是坡路,因此骑单车载人十分吃力。换了电动车后,不仅轻松带女友,更实现了“路程自由”“想去哪个饭堂吃饭就去哪个吃,不用再担心路程远”。
焦点分析
1
电动自行车登记后方可上路
市民称能否执行到位需打个问号
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前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有2000多万辆。面对如此大体量的电动车,是否能执行到位?
市民苏女士告诉记者,实行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管理,但电动车数量如此庞大,全部实行登记需要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能不能执行到位得打个问号。此外,针对不合规车的查处,她认为最有效的办法还是从源头抓起,很多时候消费者并不清楚车辆是否合规,严禁厂家生产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比较合理。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相关的处罚措施。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登记、收缴号牌及行驶证,并处二百元罚款。
此外,电动自行车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返还车辆。
2
成年人仅可载一名不满16岁未成年人
有市民认为不方便二孩家庭接送
征求意见稿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载人,但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固定安全座椅。
这一规定有不少网友提出了“异议”,认为这项规定没有考虑到二孩家庭实际的出行需要,如果只能载一个孩子,放学时如何接送是个大问题。
此外还有市民提出,按年龄划分不太科学。老潘是越秀区一家保洁公司的员工,和老伴租住在天平架。每天他都骑着电动车把老伴送到动物园附近上班,自己再去五羊邨上班。他说,老伴去上班如果搭乘公交车,要转两趟车,自己骑电动车载她,15分钟就能到,方便很多。
“像我老伴比较瘦弱,体重可能还没有小孩重。如果真的不能载成年人,她又不会骑车,会很麻烦。”老潘说。
对此,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蓝世有认为,电动自行车的属性是非机动车,大部分电动车设计的可负载重量都是75公斤左右,一个成人加一个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就已经超过了这一标准,超载太多,会导致电流过大、电机负载过重,长时间超载就可能有发生火灾的隐患,风险比较大。
不过,相比该征求意见稿,今年8月1日实施的《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却是以身高来衡量的,《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禁止在城市市区道路上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禁止在城市市区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载人超过1人。
■电动车加装遮雨棚,超载等现象并不少见。
3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
有利减少“事故赔偿纠纷”
征求意见稿写到,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等险种。这将有利于减少“电动车事故赔偿纠纷”。
在去年,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建国提交了《关于规范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在他看来,电动车体积小、行驶稳定性差,发生事故伤亡率也会比较高。
此外,孙建国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目前大部分电动车没有强制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在赔偿方面容易引发纠纷,为此,孙建国建议,法律要专门规定对电动车实行强制责任险,并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
而在实践中,电动车事故的赔偿难不是个例。原因在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在去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实施之后,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
这意味着在过渡期期间,超标电动车难以划定到电动自行车范围,将被认定为机动车类别。这时将出现一明显的“盲点”,驾驶机动车需要机动车驾驶证,骑电动车的人群容易因无证驾驶,保险机构拒绝给当事人赔偿。
在2019年广州花都区人民法院曾通报一则案件,驾驶客车的洪某与驾驶电动车的李某相撞,李某送院治疗,半年多后去世。李某曾购买了3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和2万元意外医疗保险,家属向保险机构索赔,得到的答复却是称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拒绝赔偿,最终李某家属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定李某主观上并无违反保险免责条款的故意与过失,家属最终获得赔偿。
专家建议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蓝世有:
有望推进广州电动车登记上牌
征求意见稿提到,要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的建设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保障经费投入。对此,蓝世有认为,这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
他表示,此前各地政府更多是考虑大交通的发展,忽略了慢行交通工具的方面。深圳、佛山、东莞市陆续对电动自行车放开登记上牌,广州的相关职能部门也在加紧相关调研,这体现了政府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模式。他认为,如果此次条例获得通过,也有望推进广州的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混合骑行会带来很多不便,甚至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最好是把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物理隔开,不相互干涉,还要对骑行者进行教育,提高骑行素质。同时也呼吁政府加快非机动车道的建设进程,或许还能缓解城市拥堵的问题。”他进一步建议道。
在对电动车的规范方面,还有一项是鼓励带头盔、带牌销售。以鼓励的方式是否能达到立法的初衷呢?蓝世有认为,这更多是考虑到立法合法性的问题,鼓励的提法对行业协会、企业和经销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地,对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的鼓励同样是综合衡量了立法、消费者成本等各方面的结果。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
严厉打击电动车“私调车速”
对于电动车行业内私下调整最高速度的现象,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告诉记者,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规,必须重罚,“新国标是一个全文强制的标准,每一句都需要强制执行的。国标规定了25km/h,哪能随便调整出厂设置。”
记者从工信部官网了解到,对于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国的《关于规范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工信部作出了答复。为防止销售商迎合买家需求,改动电动自行车出厂速度设置,新国标增加了防篡改条款,在总则部分提出,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
工信部在答复中表示,将继续完善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体系,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器安全等方面标准的制定,更好地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