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符畅,通讯员莫冠婷、程丽红报道: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残联、省老龄办、广东银保监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任务,今年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民政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规定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启动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通知》列出了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涵盖了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物理环境以及老年用品配置七类30项改造内容;并指导各地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摸清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丰富并优化本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类别及具体内容,形成符合当地老年人需求的改造清单,合理确定每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资助标准。
记者留意到,30项改造项目类型分为7项基础类项目和23项可选类项目。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