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胜方:三封群众来信与一件议案的诞生

来源:金羊网 作者:侯梦菲 发表时间:2021-03-05 09:19
金羊网  作者:侯梦菲  2021-03-05
和这件议案一起提交大会的,还有长达12页的群众来信。

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 羊城晚报记者 梁栩豪 摄

文/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 侯梦菲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在住地组织代表讨论和提出议案。和往年一样,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依旧是议案提交的“大户”。

今年,肖胜方一共带了八件议案赴京参会,其中一件议案引发广泛关注——“关于我国刑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之前科消灭制度的议案”。和这件议案一起提交大会的,还有长达12页的群众来信。

“这件议案的提出,源于春节前我收到的三封群众来信。”肖胜方说,三位寄信人分别是河北的一名农民、辽宁的一名退役军人和山东的一名普通市民。他们身份不一、所处地区不同,却拥有同一个“标签”:轻罪犯罪人。

肖胜方认为,我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群中,一些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并不明显,多数为过失犯罪或较轻的经济犯罪。“比如说,这三个人都提到自己的经历,有因所建的QQ群中有群成员发布大量不良链接和视频而获刑的,也有因醉驾而获刑的。”

据悉,为预防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即“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由此,尽管轻罪犯罪前科者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但他们在回归社会后都被打上“罪犯”的烙印,“案底”会伴随他们一生。

肖胜方认为,前科报告制度在设立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强犯罪惩罚的力度,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刑法通过修正案的方式大幅度扩大了打击轻罪的范围。“久而久之,前科报告制度下的弊端愈发明显。”因此,他建议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增设成年人犯轻罪前科消灭的法律规定。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肖胜方说,“代表向大会提交议案和建议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他在平时的工作、调研中,会随时将所思所想进行备注。“每份议案的背后,我都付出了很多努力和汗水。”

今年赴京参会前,他通过自己的三个微信号,在朋友圈中发出议案建议“征集令”。“很感谢群众、同事、微信好友给我‘点题’,并提供相关线索、素材和帮助,我一定会将大家的心声带到会上!”肖胜方说。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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