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成为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羊城晚报联合出品
总策划:杨建伟 林海利 总统筹:易立 孙璇 执行统筹:谢涛 林洁
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丰西西 通讯员 张丽红
暖春三月,春意盎然,正是植树好时节。如今,在广东,全民义务植树掀起了新一轮热潮,据预计,全省今年将有超过4000万人次参与义务植树。
把时间回拨至30年前,1991年3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植树造林表彰动员大会上,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广东省“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称号,以表彰广东省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广东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消灭宜林荒山的目标。
本期《初心粤迹——中共广东百年史话》为您讲述广东成为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的故事。
山区贫困落后极大阻滞广东发展
历史上,广东是森林茂盛的地带,但经过解放后多次大规模的乱砍滥伐,森林的蓄积量越来越少。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从解放初期的8000多平方公里扩大到1984年的12000多平方公里,涉及70多个县,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许多山区是“小雨小灾,大雨大灾,无雨旱灾”。当时全省有31个山区县被列为贫困县,面积7.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44%;耕地963万亩,占全省的26%;人口1635万人,占全省的26%。山区县的贫困落后极大地阻滞广东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了一个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省委、省政府认为,发展山区经济潜力在山、希望在山、出路在山;山区要致富,必须先治山,绿化造林是治理山区的最根本途径。1985年10月,省委、省政府在新会召开全省造林绿化会议,会上全面阐述了“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的决策。同年11月19日,省委、省政府做出《关于加快造林步伐,尽快绿化全省的决定》,向全省发出了“全省人民努力奋战,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动员令。11月22日-28日,省委、省政府在韶关召开第一次全省山区工作会议,就如何加快山区经济发展步伐进行部署。1986年,在省委部署领导干部办造林绿化点的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林若庄严承诺:“十年绿化广东,省委是有决心的,我也是有决心的。不把广东绿化起来,死不瞑目。”
县委书记立下十年绿化广东的“军令状”
1986年3月,省委召开全省电话会议,部署领导办造林绿化点的工作,省委、省政府做出决定:全省各县县委书记、农委主任、林业局局长必须选择一个困难大、荒山多的村办造林绿化点,要求在一年内把“点”上所有宜林荒山都种上树。同时建立县级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要求五年全部荒山种上树。每年由省组织两次大检查,好的通报表扬、给县委书记晋升工资,差的出示“黄牌”(提醒注意)、通报批评。电话会议以后,全省上下迅速行动。
到1987年,全省各级领导及各部门办的造林绿化点共1.1万多个,点上高标准造林种果56.4万公顷。全省出现了全党全民大办林业大搞绿化的热潮。
1986年8月,省委在东莞召开县委书记会议,建立党政领导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检查制度。全省各县县委书记向省委立下十年绿化广东的“军令状”,省委制定统一的检查和奖惩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实地的检查评比活动。对造林绿化有功者,表扬嘉奖,晋升工资;对造林绿化不力者,出示“黄牌”进行警告,提醒注意,检查结果和奖惩名单,公开登报。
从1986年到1990年,省委共组织了五次造林绿化大检查,年年兑现奖罚。共有13位县委书记得到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有十几个造林绿化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则受到通报批评;另有一个县级市受到“黄牌”警告。
广东率先实现基本消灭宜林荒山
为确保实现十年绿化广东的目标,省委实行开源与节流相结合,“造、封、管、改”四管齐下。所谓“开源”,就是扩大造林绿化面,提高林地单位面积产量和林分质量,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所谓“节流”,就是加强管护,防虫防火。根据需要与可能,实行限额采伐,同时在城乡开展改烧柴为烧煤的工作,千方百计降低森林资源的消耗。从1987年起,全省实现了林木生长量大于消耗量,开始扭转森林“赤字”的被动局面,森林资源实现了良性循环。
经过全省上下努力,至1989年4月底,广东省除少数地区未完成任务外,大部分县(市)已基本消灭荒山。1989年12月23日,广东省获国家林业部授予“森林资源增长特别奖”“造林质量优秀奖”“造林成绩优秀奖”。1990年2月底,广东省原定“五年消灭荒山”的目标基本实现。至1990年底,广东已成为全国第一个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的省份。
(资料来源: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著《中共广东历史简明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