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什么样学生可话事 广州拟整体提升中小学生校服着装水平
羊城晚报讯 记者蒋隽、通讯员穗教宣报道:今后校服要选什么款式,广州学生有一定“话事权”了。日前发布的《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到,校服设计应逐步健全推荐评议制度,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意见,搭建和营造专业引领、多方参与、机制灵活、鼓励创新的平台和氛围,整体提升广州中小学生校服着装水平。
或引导学生参与设计
《办法》共有22条,分别对校服的选用、设计、采购、质量、监管机制等方面内容加以明确。
根据《办法》,选用校服的学校应建立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广州校服设计应考虑本地气候、青少年身体特点、学校各类活动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设计。
校服设计应逐步健全推荐评议制度,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意见,搭建和营造专业引领、多方参与、机制灵活、鼓励创新的平台和氛围,整体提升广州中小学生校服着装水平。
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
校服采购需全程公示
学校采购校服可采取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形式。校服招标采购时,学校或第三方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采购单位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并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服装生产企业。
采购单位应全程公示校服采购工作,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还明确了双送检制度。双送检的主体责任单位分别是校服生产企业和采购单位。校服生产企业应将其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产品主动送检;采购单位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检。双送检制度能有效保障合格校服进入校园,规定检测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