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招生必须控制在5%以下
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羊城晚报讯 记者蒋隽报道:4月2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拟基本保留广州2018年以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做法和2020年国家对义务教育招生改革的新要求,仅在部分细节作微调和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拟将“面试、人机对话”“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国际课程班”等与招生相关行为,以及“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纳入负面清单范畴。
小学生居住地在学校3公里以内
《指导意见》要求,小学招生方面,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制定本年度当地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细则,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于当年4月30日前通过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进行较大调整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并原则上提前一年通过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报当地区政府审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之后向社会公布。以学校为单位,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并逐年减少。
民办小学5月中旬报名
全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则上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度公布为准)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从当年6月30日起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学校按照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组织新生注册。
民办小学原则上面向属地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不得跨区招生。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当年度公布为准)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完成学生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公办初中95%就近入学
初中招生方面,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制定本年度当地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细则,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于当年4月30日前通过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每所划片入学的公办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应与辖内其他区属公办中小学一致,即采取由属地区确定的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方式进行招生。
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属地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不得跨区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当年度公布为准)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完成学生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初中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设置奖金违规争抢生源纳入“负面清单”
对“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予以完善,拟将“面试、人机对话”“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国际课程班”等与招生相关行为,以及“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纳入负面清单范畴。
此外,广州市将继续对招生工作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一方面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管好学校和校长,另一方面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第三方等主体参与招生的行为,一旦核实,一抓到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遏制扰乱招生秩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破坏教育生态、违背教育公平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