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过新冠肺炎为何仍需打疫苗,18岁以下人群为啥不建议接种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燕红、通讯员粤疾控报道: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以下称《技术指南》),其中一些观点引发热议,例如为何暂不推荐18周岁以下人群接种?为何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也要打新冠病毒疫苗?广东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主要是哪一类?对此,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所所长孙立梅8日作出解答。
18岁以下人群如何防护?
《技术指南》提到,18岁以下人群不建议接种,这是为什么?18岁以下人群现阶段应该如何做好防护?
孙立梅表示,目前我国已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对于该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尚未充分,因此,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在这部分人群临床试验数据逐步完善后,国家才会逐渐批准推动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疫苗是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现阶段18岁以下人群应当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个“防疫四件套”预防新冠肺炎。
18岁-59岁人群大规模接种到一定程度时,对18岁以下等尚未能接种疫苗的人群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患者痊愈后仍需接种疫苗
《技术指南》提到,既往新冠患者或感染者可以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在6个月后接种1剂。为何患者痊愈后仍需要接种疫苗?
孙立梅表示,现有的研究数据表明,感染过新冠病毒的人群体内的抗体水平可以至少维持6个月以上,但随着时间推移,抗体水平会有一定程度的衰减。建议他们接种疫苗,是为了让抗体达到更高的水平,发挥更好的保护作用,起到加强免疫的效果。
广东主要接种灭活疫苗
《技术指南》提到,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目前广东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主要有哪些?三类疫苗的选择或不同厂商生产的同种疫苗在安全性、有效性上有没有区别?第二针接种能否接种相同种类不同厂家生产的疫苗?
孙立梅指出,目前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包括3个灭活疫苗、1个腺病毒载体疫苗和1个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广东目前使用的主要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三个生产商生产的疫苗均有使用。无论采用何种技术路线,只要是国家已经正式附条件批准上市的疫苗,都是经过了大量的科学实验,其安全性、有效性都是有保证的,公众可放心选用。
对于相同类型的疫苗,即使使用不同厂家生产的疫苗进行第二针接种,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不会有很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