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一个月 广东两人因涉高空抛物罪被公诉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7日公布了2021年1月至3月全省检察院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7696人,同比上升87.62%。
数据显示,全省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1月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7086人,同比上升43.66%;不捕8267人,同比上升116.02%,不捕率为23.67%,同比增加6.75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36390人,同比上升4.81%;决定不起诉6538人,同比上升63.21%,不起诉率为15.23%,同比增加4.89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7696人,同比上升87.62%;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5439人,同比下降7.2%;排在第三位的是开设赌场罪2527人,同比上升24.85%;排在第四位的是诈骗罪2340人,同比下降20.81%;排在第五位的是故意伤害罪1916人,同比下降6.26%。
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15人。其中,袭警罪8人,危险作业罪3人,妨害安全驾驶罪2人,高空抛物罪2人。
从犯罪手段上看,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2478人,同比下降4.77%,占起诉总数的6.81%,同比减少0.68个百分点。
数据还显示,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力度加大,成效显著。2021年1月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71人,同比上升40.93%,不捕489人,不捕率为33.49%,同比增加9.4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9.82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115人,同比上升12.51%。
在审查起诉方面,2021年1月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831人,同比下降3.48%,不起诉289人,不起诉率25.8%,同比增加4.36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0.57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268人,同比上升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