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目前居住着55个少数民族。图为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富有民族风情的文化广场。新快报记者 宁彪/摄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广东人口规模、素质和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向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迈进。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统计局了解到,2009年起广东全省常住人口突破1亿人,并连续12年居全国第一位。
■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李彪 周媛媛 严洁
人口总量
从1949年至2018年 净增长3倍多
1949年广东人口总量为2782.72万人,2018年增加至11346万人,共增加8563.28万人,净增长3.08倍,年均增长2.06%,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0.68个百分点。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随着广东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大量跨省流动人口进入广东工作、学习、生活,加上庞大的户籍人口基数,使广东人口从1949年占全国总人口的5.14%上升到2018年的8.13%。2007年,广东常住总人口跃居全国第一位,2009年起全省常住人口突破1亿人,并连续十二年居全国第一位。
身体素质
2015年人均预期 寿命达77.24岁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及卫生环境的改善,广东人口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一是人口死亡率显著下降,并维持在较低水平。全省死亡率由1949年的15‰下降到2018年的4.55‰,下降10.45个百分点,并且从1999年后一直稳定在5‰以下。二是人均预期寿命持续上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不足40岁,提高到2000年的73.27岁,2010年达76.49岁,2015年更进一步提高到77.24岁,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76.34岁)0.9岁,高于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全球平均水平(72岁)5.24岁,居全国前列,是人口长寿省份之一。
改革开放以前,广东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1964年小学以上教育程度有1265.12万人,占总人口的34.21%,其中79.84%为小学教育程度。改革开放初期,广东人口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1982年小学以上教育程度有3570.61万人,占总人口的66.58%,其中62.19%为小学教育程度。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实行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广东人口受教育程度得到飞跃式提高,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全省总人口中,大专及以上、高中和初中、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分别占6岁及以上人口的11.87%、21.36%、39.32%和23.81%。与1964年相比,每十万人中拥有的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大专及以上由383人上升为11014人,高中由1460人上升为19846人,初中由5055人上升为36458人,小学由27315人下降为22065人。根据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广东15岁及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比1964年减少906.75万人,总人口文盲率(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30.17%下降为2.00%,下降28.17个百分点。
家庭规模
2015年全省家庭 户均人口3.25人
新中国成立初期,家庭户规模较小,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口迅速增长,家庭户规模不断扩大。1982年,广东家庭户有1077.66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4.79人,为历次人口普查之最,以后不断缩小。2015年,全省家庭户有3097.95户,户均人口为3.25人,比1982年下降1.54人。家庭户规模持续缩小,主要原因:一是受计划生育的影响,家庭逐步演变为小型化的“三口之家”;二是受流动人口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是以一个人或一对夫妇的形式独自居住;三是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和优化,年轻人逐步独自居住,从而使家庭户总数增加,户规模持续缩小。
婚姻状况
广东人婚姻状况 总体上保持稳定
1982年,全省未婚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32.06%,离婚人口占0.53%;2015年,全省未婚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26.20%;离婚人口占1.07%,分别比1982年下降5.86个和上升0.54个百分点。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有配偶人口占比上升9.1个百分点,偶占比下降3.78个百分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广东人口婚姻状况总体上保持稳定,未婚率下降,有配偶人口占比大幅提高,离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民族
55个少数民族中 以壮瑶苗人数居多
广东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新中国成立70年来,各少数民族一直在广东安居乐业,1982年各少数民族人口(含其他未识别民族和外国人加入中国籍)为18.21万人,全省境内居住着45个少数民族。2015年,各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到225.31万人,增加207.10万人,增长11.37倍,占总人口的比例从0.34%提高到2.08%。改革开放以来,大量跨省流动人口进入广东,使广东少数民族人口构成呈现多样化。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全省境内现居住着全部55个少数民族人口,其中以壮、瑶、苗和土家族人数居多。
城镇化水平
2018年城镇化率仅次于沪京津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城镇人口较少,1953年只有368.16万人,占总人口的12.03%,1982年城镇人口增加到1034.13万人,占19.28%。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城镇化率逐年提高,2000年人口城乡比例发生逆转,城镇化率超过50%;2012年以来,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劳动力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有力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发展,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2018年,广东城镇人口为8021.62万人,占总人口的70.70%,人口城镇化率仅次于上海、北京和天津三个直辖市,位居全国第四位,是首个直辖市以外城镇化率突破70%的省份。与1953年相比,广东人口城镇化率提高58.67个百分点,实现人口城镇化水平的大跨越。
改革开放以前,广东人口的迁移和流动较小,且以户籍迁移为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广东的人口迁移和流动状况发生显著变化。一是流动人口总量迅猛增长。1982年全省流动人口只有28.09万人,1990年上升到331.47万人,比1982年增加303.38万人;2010年全省流动人口达到3139.04万人,比1990年增加2807.57万人,成为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第一大省。二是流动人口高度聚集珠三角地区。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大规模引进外资建立大批“三资”企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吸引了本省和外省劳动力源源不断向珠三角地区流动、聚集。1990年珠三角流动人口占全省流动人口总量的84.98%,2000年流动人口占比上升到92.52%,2010年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总量高达2871.25万人,占人口比重的91.47%。大量的流动人口进入珠三角,为该地区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为广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劳动力保障。
年龄
“两头低中间高”状况日趋明显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人口年龄结构处于成年型早期,上世纪60年代开始补偿性人口增长,人口年龄结构发展为年轻型。2018年广东总人口中,0—14岁、15—64岁以及65岁以上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17.18%、74.20%和8.62%,人口年龄结构发展为老年型。与1964年相比,全省少儿人口占比下降24.33个百分点;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上升19.56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口提高4.77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来,受庞大跨省流动人口总量影响,全省人口年龄结构“两头低,中间高”状况日趋明显。虽然广东劳动年龄人口占比高,数量庞大,但是人口老龄化程度也在逐步加快。根据年龄结构数据监测,全省从2012年开始已经全面进入人口老龄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逐年上升,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逐渐增多。